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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来源: 邯郸日报  浏览字号: 2010年10月26日 14:16

  10月21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常委会主任史增海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张有祥、黄月芳、王俊祥、郑金平、董庆民,秘书长王全明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武卫东,市法院院长赵增国,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白峰列席会议;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邯大高速公路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由市财政承诺投入邯大高速公路部分项目资本金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09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关于邯郸市200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情况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了《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听取了《关于<邯郸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计划(草案)>的说明》,审议了《邯郸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计划》。

  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市政府2009年度市本级决算的决议、《关于由市财政承诺投入邯大高速公路部分项目资本金的议案》的决议、审议并通过了《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邯郸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计划》,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史增海在讲话中指出,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在立法上做了大量工作,制定出台了一些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已出台法规的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要定期组织执法检查,特别是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切实负起责任,既要监督检查对口部门依法行政的情况,又要善于发现法规在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向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报告,确保出台的地方性法规真正落到实处,发挥作用。此次会议通过的《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是十分必要的,学校安全是校园和谐和教育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直接关系到学生能否安全和健康成长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该条例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就要付诸实施,希望教育部门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抓紧、抓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史增海强调,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方式,其目的是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广大群众利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对于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一府两院”要高度重视,查找问题存在的根源,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并在下次常委会上进行报告。对抱有无所谓态度、敷衍塞责、改进不力的部门要提出严肃批评,必要时采取询问、质询、评议等手段予以监督。这要作为一种必要的程序贯彻下去,绝不能让执法检查流于形式,更不能当儿戏。要使每次执法检查都能实实在在地解决几个突出问题,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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