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摘要)
在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2013年,是本届常委会履行职责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按照“适应新形势、树立新形象、再创新业绩”的工作要求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实际、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依法履行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共举行常委会会议7次,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和汇报43项,就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和形成审议、评议意见21项,开展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15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3人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常委会围绕市委提出的“发挥优势、高点起步、开放创新、绿色崛起”的总要求,在推进新兴产业示范区发展、生态环境改善和国际旅游城市建设等工作中,有效发挥职能作用。
注重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常委会围绕推进“1+3”新兴产业平台建设,对张百湾、六沟、凤山三个新兴产业示范(聚集)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听取了市政府新兴产业示范(聚集)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常委会针对资金投入不足、项目入园率不高、招商引资难度大、引进项目规模小等问题,建议市政府要统筹谋划产业布局,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优化顶层设计,加大投融资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招商环境,提高招商引资水平,举全市之力推动示范(聚集)区的建设,确保示范(聚集)区持续健康发展。
注重推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一是对武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视察。建议市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科学规划武烈河流域各类开发活动,加强执法监管,全力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报送了《关于视察武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情况的报告》,市委书记郑雪碧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并批转了这个报告。二是对木兰围场景区资源保护情况进行调查,向市委呈报了《关于加强木兰围场风景名胜区保护的调查报告》,提出了强化机构管理、完善景区规划、合理开发和利用景区资源、加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三是积极配合并参与了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促进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注重推进国际旅游城市建设。为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国际旅游城市建设,常委会对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的报告。建议市政府在新一轮城市总规修编中强化主城区控制性详规和修建性详规的编制,注重彰显城市特色,注重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的承载能力。常委会对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河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建议市政府处理好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和发展旅游业的关系,积极研究和挖掘景区文化资源,打造独具特色的景区文化。
二、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积极开展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活动,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提高了监督实效。
围绕经济运行、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开展监督。常委会关注全市经济发展运行情况,于8月份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12月份,常委会再次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时批准了市政府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调整方案的报告,作出了201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批准了2012年市本级决算。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进行跟踪监督。围绕加强“三农”工作开展监督。常委会注重推动扶贫工作的开展,对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视察。肯定了市政府在科学谋划“十二五”扶贫开发攻坚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项目、资金方面所做的工作。建议市政府立足实际,坚持产业发展优先,充分发挥产业基地的规模效应,带动贫困农民依靠农业产业稳定脱贫。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增收,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常委会对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提出了增强防洪抗灾意识,完善防洪规划体系,加大河道综合整治力度,增加防洪工程建设的投入,加强防洪工作队伍建设的建议。
围绕解决民生问题开展监督。常委会把推动养老事业发展作为监督重点,对市政府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建议市政府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面落实养老服务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常委会对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评议。提出了加强社会保险工作组织协调,建立完善、稳定、多元的社会保险基金筹措机制和预测预警监管机制,提高社会保险服务水平的建议。对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强调要切实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围绕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开展监督。常委会听取并评议了市政府科技工作,建议市政府把推进科技进步和完善创新驱动战略摆在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承德绿色崛起的关键位置,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经济发展新方式,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常委会对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向市政府提出了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素质教育水平的建议。
围绕促进司法公正开展监督。常委会对市“一府两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建议市“一府两院”结合各自职能、职责特点,加强对执法办案人员法律知识、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常委会继续坚持旁听庭审制度,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审理情况进行旁听评议。常委会对市人民检察院落实《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建议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服务宗旨,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和侨务工作开展监督。常委会对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的工作报告。建议市政府增强贯彻实施“一法一规定”的责任感,建立和完善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长效机制,支持民族自治地方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助推民族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促进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
三、发挥代表作用,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常委会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坚持为代表服务,提高服务保障工作水平。一是为全国人大代表到我市调研搞好服务。二是注重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履职培训。
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是组织驻市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参加市“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召开的征求意见会、座谈会、听证会等活动。二是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开展“我为美丽幸福承德献一策”和“人大代表谈安全生产”征文活动。三是继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视察、调查、执法检查活动的参与范围,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为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和工作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扎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收到代表建议96件,已经解决57件,有30件已经纳入计划制定措施逐步解决,另外9件因超出承办部门职权范围,已向代表作出解释说明。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有机统一,严格程序,依法办事,使党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持任前考察和“供职发言”制度,积极探索任后监督的有效形式,不断加强和完善人事任免工作。
四、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职水平
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积极探索加强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的有效途径,努力提高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学习。集中组织开展了政治理论及人大业务知识学习活动,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举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专题讲座。围绕开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活动,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是完善制度。制定《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视察、检查、调查活动的办法》。建立联系的长效机制,制定了《承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部门年度例会制度》。
三是转变作风。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是做好信访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70件、433人次。
五是加强宣传和人大工作研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途径,搞好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和代表活动的宣传。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一要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围绕市委提出的“发挥优势、高点起步、开放创新、绿色崛起”的总要求,在推进调结构转方式、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通过法定程序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落实。
二要注重增强监督实效。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加强对经济运行、财政预算和审计工作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工作部门落实改革任务的监督。搞好重点项目建设、医疗卫生改革、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民营工业企业发展情况的视察。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法、文物保护法、旅游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加强司法监督,继续开展旁听评议人民法院庭审活动,检查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情况。完善常委会机关各部门与市“一府两院”相关部门的联系机制,更好地整合监督资源。抓好审议意见的督办工作,督促市“一府两院”整改落实,对重要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提高审议意见办理质量。加大对政府专项工作的评议力度,把监督工作引向深入。
三要做好代表和任免工作。积极开展“一先双优”评选和表彰活动,交流推广代表活动经验,发挥代表履职积极性。加大培训力度,继续举办党校行政主体班,对市人大代表实行全员培训,提高代表履行职责能力。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代表满意率。加强与县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搞好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结合,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法做好各项人事任免工作。
四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常委会建设的工作部署,强化思想武装,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推进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与时俱进。坚持履职学习制度,举办专题讲座,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效能。全面推进常委会机关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不断开创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