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十四届人大会二次会议2014年2月10日召开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保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4年1月24日保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研究决定,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14年2月10日在保定百世开利会展中心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保定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保定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书面);审查保定市2013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4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草案(书面),批准201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4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保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的设立及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事项。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