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决定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2月10日召开
保定日报1月24日讯(记者姚琳)今天,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文出席。
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工委关于修订《保定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的情况说明,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修订《保定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的议案并表决通过了相关决定;听取并审议了大会筹备处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决议的表决办法(草案);审议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会议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选举办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和关于提出和办理代表质询案的规定(草案);审议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提出和办理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草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市十四届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表决办法(草案);审议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和邀请人员名单(草案);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选任工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月10日至12日召开,会期3天。
宋文总结了2013年工作情况,对2014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他说,2013年是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开局之年,开局良好,成果丰硕。一年来,常委会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全力抓好“城市管理、全民创业、大气污染防治”三项工作评议,监督工作卓有成效。针对有相当比例的人大代表是首次当选的实际,分三批进行了集中培训,使代表素质有了质的提升。同时,常委会还以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为契机,提升委员素质,完善各项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机关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宋文指出,2014年常委会要重点做好4方面工作:提振精神,务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立足本职,在依法行使职权方面有更大作为;突出主体,在发挥代表作用方面有新的突破;夯实基础,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有新的提高。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英杰、赵桂良、吕坤力、孟晓灵、田钧,秘书长徐顺通,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陈英杰受宋文委托主持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红继、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傅君佳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