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
沧州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4月9日召开
沧州日报讯(记者谢颖颖)昨天,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4月9日召开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石锡贵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沧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沧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沧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沧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沧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沧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建议议程、沧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建议日程;沧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沧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名单、沧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执行主席建议名单、沧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副秘书长建议名单、沧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沧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沧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和特邀人员名单、沧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洪喜、谢恩国、吕维彬、姜东胜、许晓明、许洪泉、张瑞桥、刘金明,秘书长李世明和委员共36人出席了会议。市政府副市长赵国权,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章文忠,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王胜喜,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各室委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