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一次会议任免法院、检察院人员名单
任命:
唐海静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傅丽萍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魏晓莉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 瑞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韩晋朝、陈优锋、邓贵成、李荣义、李双凤、张文福、石建辉、李敏为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魏晓莉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丁国军的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郭招兄、张波、郭忠安、韩采兰、修坤成的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