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到运城市检查行政诉讼法贯彻情况
运城日报讯(记者姚富昌)7月13日至14日,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就贯彻《行政诉讼法》来我市检查。检查组先后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盐湖区、夏县,通过查阅案卷、剖析案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我市贯彻《行政诉讼法》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天管、副市长张建喜陪同检查。
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行政诉讼法》,切实把依法办事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市政府常务会议凡审议涉法重大行政事项,均要求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并发表意见;市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之前,均通过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进行论证;市政府及工作部门在出台规范性文件前,均经过法制机构审核把关。2007年以来,市政府根据法制机构的意见,对8件有问题的文件草案决定不予出台或暂缓出台,对1件影响群众利益的收费文件决定暂停执行,对11个违规发文的工作部门进行了通报批评。
在反馈会上,检查组希望我市继续加大对《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诉讼行为,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增强广大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