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人大常委会举行大同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论证会
6月2日上午,《大同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论证会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室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美参加会议。
这次会议提交论证的《大同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是在一审、二审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研、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反复修改形成的三审稿。为了使修订后的《条例》能够切实维护各方利益,更具可操作性,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拟定了群众反映强烈、各方面争论比较集中的七个问题,供参会人员在论证时参考。
论证会上,来自房管、城建、公安、物价、规划、城区房管、街道办、社区、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业主代表共30余名参会人员,围绕市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职权划分、维修资金的使用、物业区域内相关管线维修责任等问题,各抒己见,踊跃发言,提出了许多好的、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达到了预期目的。
论证中,刘美副主任不时与大家交流看法,并在听取参会人员发言后讲了话。他强调,物业管理是事关民生的大事,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条例》的修订,对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他指出,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条例》的修订工作,一审之后,常委会法工委专门赴物业管理比较先进的广州、深圳、珠海等地学习调研,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目的就是力求使《条例》慎密、完善,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他说,大家出于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出于对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积极参加会议,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对此,他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全体参会人员表示感谢,并要求法工委在下一步修改《条例》时吸纳。
编 辑: 王伟
责 编: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