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大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组在长治市检查
王晓红
5月16日至1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靳善忠率省人大《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组在我市城区、潞城市、襄垣县、武乡县,就贯彻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我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高度重视循环经济发展,积极探索发展循环经济之路,强力督促推进落实,循环经济取得了明显成效,尤其是节能减排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市委书记田喜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进卯、副主任李进军,副市长尚宪芳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秦晓旺陪同。
“十一五”时期,作为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市,我市全面贯彻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在推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循环经济取得了一定成效。“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按照“多联产、全循环、抓高端”的思路,以循环经济作为基本经济形态和产业发展模式,从企业、园区、社会等多个层面,着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全面提升循环经济水平。
检查中,靳善忠一行先后深入城区南街演武社区、城区LED光电产业园、成功集团、潞宝集团、天脊集团、襄垣县东宝薯业循环经济园区、襄垣县富阳循环经济工业区、武乡县大山禽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每到一处,靳善忠都详细听取汇报、认真实地察看,全面了解各地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等方面的进展情况。对我市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 《循环经济促进法》所采取的措施和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取得的成果给予高度评价。希望我市以“十二五”规划为引领,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靳善忠指出,山西是典型的资源依赖型和资源消耗型经济,在传统经济模式下,以牺牲环境获取能源,以消耗资源获得经济增长,为此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如果不加快走循环经济的路子,资源难以承受,环境难以承载,代价会越来越大,发展的空间会越来越小,发展的道路也会越来越艰难。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做出重要安排,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目的就是要通过检查,促进法律的贯彻实施,推动山西循环经济快速、健康发展。靳善忠强调,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已成为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加快研究循环经济替代技术、减量技术、再利用技术、再资源化技术、系统优化技术、共生链接技术,提升生态区、循环工业园区的整体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步伐,为全省转型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田喜荣指出,循环经济是我市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载体,《循环经济促进法》是保障我市循环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这次执法检查,对于全面了解我市循环经济发展状况,进一步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各级相关部门、企业要高度重视《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实施工作,充分认识发展循环经济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长治的重大意义,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举措,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采取新措施,务求新成效,努力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新的进展。(王晓红)
“十一五”时期,作为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市,我市全面贯彻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在推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循环经济取得了一定成效。“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按照“多联产、全循环、抓高端”的思路,以循环经济作为基本经济形态和产业发展模式,从企业、园区、社会等多个层面,着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全面提升循环经济水平。
检查中,靳善忠一行先后深入城区南街演武社区、城区LED光电产业园、成功集团、潞宝集团、天脊集团、襄垣县东宝薯业循环经济园区、襄垣县富阳循环经济工业区、武乡县大山禽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每到一处,靳善忠都详细听取汇报、认真实地察看,全面了解各地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等方面的进展情况。对我市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 《循环经济促进法》所采取的措施和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取得的成果给予高度评价。希望我市以“十二五”规划为引领,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靳善忠指出,山西是典型的资源依赖型和资源消耗型经济,在传统经济模式下,以牺牲环境获取能源,以消耗资源获得经济增长,为此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如果不加快走循环经济的路子,资源难以承受,环境难以承载,代价会越来越大,发展的空间会越来越小,发展的道路也会越来越艰难。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做出重要安排,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目的就是要通过检查,促进法律的贯彻实施,推动山西循环经济快速、健康发展。靳善忠强调,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已成为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加快研究循环经济替代技术、减量技术、再利用技术、再资源化技术、系统优化技术、共生链接技术,提升生态区、循环工业园区的整体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步伐,为全省转型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田喜荣指出,循环经济是我市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载体,《循环经济促进法》是保障我市循环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这次执法检查,对于全面了解我市循环经济发展状况,进一步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各级相关部门、企业要高度重视《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实施工作,充分认识发展循环经济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长治的重大意义,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举措,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采取新措施,务求新成效,努力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新的进展。(王晓红)
编 辑: 王伟
责 编: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