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大代表旁听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
为了进一步丰富人大代表活动形式,加强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支持,2010年12月6日,太原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专业代表小组成员及市人大代表20余人,赴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号法庭,对原大唐集团太原第二热电厂副厂长李东昌受贿一案的公开开庭审理进行了旁听。
通过旁听庭审,人大代表对法院案件的审理程序有了直观地认识,近距离地了解法院的审判情况,有利于促进司法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提高法院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休庭后,大家就旁听案件庭审的感受进行了积极的交流,并对法官、公诉人在庭审活动中使用扩音设备、顾及被告人心理、放慢询问语速等一些细节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今后,太原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将继续有选择地组织人大代表对一些有争议的案件进行旁听,通过类似活动,拓展人大代表履职方式,使人大代表更多地了解法院工作,更好地行使监督职权。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与人大代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增强人民法院主动接受人大及人大代表监督的自觉性。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