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组召开检查情况反馈会
10月23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工委主任王晓林带领的省人大常委会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组和“三晋环保行”采访团向我市反馈检查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明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志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明瑞参加反馈会。
10月20日至23日,省人大常委会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组深入离石、柳林、方山、汾阳4个县(市、区)对我市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和《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三晋环保行”采访团的记者先后深入到我市的中阳、柳林、文水、汾阳4个县(市)的重点企业进行了采访。
在反馈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意见时,检查组指出,吕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坚持城乡统筹,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加强城市绿地生态建设,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全市城乡规划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城市面貌有了很大改观。检查组建议我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城乡统筹,抓紧完善城乡规划体系;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水平,三规合一,充分发挥规划龙头作用;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管理,提高规划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城市综合整治,加强村镇规划和实施管理工作。
在反馈“三晋环保行”采访情况时,采访团建议我市,一要建立健全污染减排问责制,将其纳入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二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较低的能源需求支撑全市经济的转型跨越发展;三要积极推进规划环评工作,严把环评“闸门”,严格规划环评程序,细化评价内容,从源头上解决环境问题;四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提高环保执法水平,从根本上杜绝上述环境违法行为。
就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吴志国表示吕梁将认真研究和落实省检查组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认真负责地加以整改和落实。一是进一步加大对“一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将其纳入干部培训计划;二是逐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三是在具体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强化规划意识,推进规划的实施;四是严格执法,加强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违反“一法一条例”行为的处理力度。
就“三晋环保行”采访团提出的反馈意见,吴志国表示,一要组织编制好“十二五”环保规划,把“净化山西”作为环保工作重点,实现“天蓝、地绿、气洁、水净”的生态吕梁新目标;二是认真实施蓝天碧水扩容提质工程,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三是逐步完善环境评价体系,提升环保工作执法力量和执法水平;四是建立健全推进环保工作的保障机制。
刘明勇对省人大常委会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组和“三晋环保行”采访团来我市检查、采访表示欢迎。对检查组和采访团提出的反馈意见,刘明勇表示,吕梁市人大将强化督促、整改力度,逐项整改落实,并将整改结果报省人大常委会,同时对全市在城乡规划和环保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认真调查研究,举一反三,使相关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吕梁市人大将认真学习省人大的工作作风,抓住影响吕梁发展的突出问题,突出执法检查重点,使人大的执法检查工作有一个明显的提升;吕梁市人大将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职的实效性,加强党的领导,提高依法治国水平,全力支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加快转型跨越发展的步伐。(记者 任昱 王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