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大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廉政准则》
阳泉日报讯 8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孙水生主持会议,副主任荆东生、吴学斌、段存寿、王振国,秘书长吕誉耀出席会议。
会上,孙水生按照《廉政准则》对党员干部提出的8项“禁止”和52条“不准”规定,认真分析了人大党组及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指出,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教育、监督和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对照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仍有差距,仍然存在一些应予高度重视和抓紧解决的问题。我们只有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深入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才能更加充分地发挥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为市人大常委会更好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依照《廉政准则》的规定和要求,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在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工作作风、服务意识、廉洁自律等方面,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针对性地提出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孙水生对党组成员和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学习好、贯彻好《廉政准则》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学习贯彻《廉政准则》重在落实,重在提高制度执行力。机关各级领导、特别是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充分发挥表率作用。首先要做学习准则的表率,带头学习宣传《廉政准则》,全面掌握《廉政准则》各项要求和规定,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其次要做落实准则的表率,切实做到要求一般党员领导干部做到的,党政一把手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第三要做接受监督的表率,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切实把接受监督作为工作和生活的常态,在监督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有效推动人大各项工作,更好地依法履职、服务大局,为建设更大更强更富更美的新阳泉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