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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域城镇化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晋城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11月07日 08:42

  市人民政府: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焦光善副市长所作的《关于市域城镇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现将会议审议意见转达如下: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按照全省“一核一圈三群”的城镇空间布局,围绕市委“一争三快两率先”战略部署,通过实施“四位一体”特色城镇化战略,不断加大统筹城乡发展的建设力度,在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对策措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城镇化架构雏形显现,城镇功能明显增强,城乡面貌有效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好的基础。

  会议指出,尽管我市在城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步,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其中依然存在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产业支撑不够有力、资金土地制约明显、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等困难和问题。对于这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必须予以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否则,将会影响甚至制约我市经济社会的转型跨越发展。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充分认识城镇化建设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和长远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我省城镇化建设的一系列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切实以城镇化建设为抓手,抢抓机遇,锐意改革,攻坚克难,务求实效,为我市加快实施“一争三快两率先”发展战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今后,推进城镇化建设,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实事求是,不断提高统筹城乡发展的科学化能力与水平

  要以人口资源环境相适应为原则,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科学合理确定城镇的布局和规模。要理清思路,进一步明确中心城市、大县城和产业片区范围内中心镇的定位选择和发展路径,强化规划控制,提高建设水平,尽量避免重复建设。要联系实际,因地制宜,统筹做好新农村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要坚持内涵提升与外延扩张并重、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同抓,强化对城镇特色的塑造和历史文脉的保护,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确保城镇建设科学有序进行。

  二、突出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各项权益

  要注重“四化”深度融合,不断夯实城镇化过程中的产业支撑和经济基础,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就业创业创造有利条件。要制定出台移民搬迁、拆迁改造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规范并引导群众的预期行为,有效降低城镇化过程中的财力和物质成本。要尊重群众意愿,积极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妥善引导广大农民向城镇合理有序转移,逐步消除城乡差别。要关注群众诉求,注重基础先行,加快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真正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成果。要顺应群众期盼,强化龙头引领,加快完善主城区范围的路网结构,推进中心城市各片区快速通道建设,注重研究中心城市扩展战略,进一步增强城镇集群发展效应。

  三、注重改革创新,努力确保城镇化建设持久深入进行

  要顺应发展趋势,切实加快泽州县撤县改区步伐和阳城县的县改市工作。要进一步放宽城镇户口准入条件,逐步消除城乡居民因户籍身份不同而导致的社会福利待遇差异。要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镇化建设。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及时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切实改善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要坚持集约节约,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政策,全面盘活土地资源,有效解决用地指标紧张的难题。要以扩权强县和扩权强镇为目标,坚持重心下移,创新社会管理,着力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农民资产和权益向资本的转化,推动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为城镇发展注入持久活力。

  以上审议意见,市政府要认真研究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向2014年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议进行报告。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跟踪监督。

  2013年10月26日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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