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到太原市调研档案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赴我市调研档案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9月23日—24日,由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宋新柱带领的档案法律法规执法调研组一行6人,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听取了市政府及晋源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太原市档案局,晋源区档案局,汾河景区管委会、市自来水公司和晋源区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档案管理和使用情况,调研中,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提问、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一步了解我市档案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建荣、市政府副市长王爱琴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宋新柱一行
实地查看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档案管理和使用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建荣陪同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宋新柱一行
调研我市调研档案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建荣、市政府副市长王爱琴陪同
近年来,市政府及档案行政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大档案馆库建设力度,努力做好珍贵档案的保护和抢救工作。综合档案馆民生档案达到36个种类41万卷,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体系健全、职能明确、管理科学的档案管理体系。市档案局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口述档案和非遗资源保护新机制。在全省范围内首家实行民生档案免费查阅。全市档案馆全年共接待11000余人次,调卷约17000卷。与北京电视台联合摄制档案专题片《“山西王”阎锡山逃离山西始末》,率先实现历史档案与现代媒介的有效结合。
省人大调研组认为,太原市市、区(县)两级政府贯彻实施档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在逐步提高,对档案工作的支持力度在逐步加大,全市档案发展环境有了进一步的改善,法制建设顺利推进,资源建设取得一定突破,安全工程逐步启动,服务民生成效显著,文化建设特点鲜明,档案事业有了实质性的进展,为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建设一流省会城市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仍存在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如:档案事业还没有真正依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专项业务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信息化建设步履迟缓、馆库建设滞后等问题。调研组建议,要继续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把档案工作依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重点目标考核内容和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的创建体系中,形成有利于档案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强化监督,加快新馆建设步伐,切实做好档案馆的科学规划、功能设计、文化定位等工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做好信息化工作,逐步形成档案事业的保障机制。副市长王爱琴在反馈会上做了表态发言。她表示,市政府要认真研究落实调研组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依法将档案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时,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加快馆库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并督促小店区、娄烦县完成好中央财政投资项目建设任务,督促清徐县切实解决新馆消防验收问题,积极推动全市新馆建设取得更大进展,增强档案工作服务各项事业的能力。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宋新柱一行
调研我市调研档案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建荣陪同
(供稿:徐奋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