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郝小军副主任带队调研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根据2013年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8月21日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为了做好常委会审议的准备工作,7月1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郝小军带领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和内务司法委员会专业代表小组成员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我市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郝小军副主任带队参观市检察院贯彻落实新刑诉法的举措和开展“三比一创”活动的情况
调研组一行首先参观了市检察院贯彻落实新刑诉法的举措和开展“三比一创”活动的情况。随后,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召开座谈会
调研组一行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茂玉、副检察长郭鸿、江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汇报
座谈会上,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茂玉、副检察长郭鸿、江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汇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江晨受检察长周茂玉的委托,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汇报指出,近年来,未成年人刑事犯罪问题已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和热点,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加强机构制度建设,探索创新办案模式,构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体系,加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力度,大力推进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截止2013年6月25日,市院未检处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30件1064人,提起公诉428件864人,不起诉27案44人,附条件不起诉5案9人,落实法律援助42人,合适成年人到场38人,落实社会调查523人,心理疏导59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郝小军副主任讲话
郝小军副主任对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强调,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关系着涉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未来,也关系着涉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从报告中看到市检察院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细致扎实,创新举措多,成效明显。在今后工作中,要全面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步一步加强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的决定》,对涉罪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认真执行“两减少、两扩大”政策,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刑事犯罪预防与权益保护工作。(供稿:柳颖 摄影: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