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队就刑事审判量刑规范化工作进行调研
根据2013年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量刑规范化工作情况的报告。为了做好主任会议审议的准备工作,5月1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郝小军带领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和内务司法委员会专业代表小组成员赴市中院少年法庭和晋源区法院就刑事审判量刑规范化工作进行调研。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调研组一行首先旁听了某抢劫案的庭审,现场观摩了市中院少年法庭在具体刑事审判中的量刑调查程序和辩论程序。
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现场
随后,调研组一行参加了市中院在晋源区法院召开的汇报座谈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韩育兵首先对市中院自开展刑事审判量刑规范化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进行了介绍。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少勇的委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段培林作了《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情况汇报》。汇报中指出,量刑规范化是由中央确定的一项重要司法改革内容。根据《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于2009年4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第二批量刑规范化试点单位。自试点工作以来,我市十个基层法院共审理适用量刑规范化15种罪名的案件10142件,占同期审结刑事案件总数的71.69%。上诉、抗诉率为14.63%,发回、改判率为33.75%,同比分别降低5.98、1.70个百分点。按照量刑规范化审理的案件,上诉、抗诉率和发回、改判率下降,审判质量提高。
郝小军副主任讲话
郝小军副主任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量刑规范化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强调,在刑事审判中使用量刑规范化对于促进司法公开,提高审判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具体审判过程中要进一步深化量刑规范化程序,统一量刑标准,规范量刑程序,为实现量刑公正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建议在今后工作中要加强宣传力度,让全社会了解刑事审判量刑规范化的真正含义,使人民群众更深刻的体会到公平正义,从根本上提高法院在群众中的公信力。(供稿:柳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