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5日电:10月28日,和平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有关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季新国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洁泉、欧成中、朱桂英、李联国、徐维芬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路艳青、石季壮和区检察院检察长田建国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和平区“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在实施“十一五”规划中,坚持高标准,注重高质量,克服了诸多影响和平区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为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会议要求,要增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提高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意识,切实解决和平区在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存在的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积极应对宏观经济调控的大局,充分发挥和平区作为核心城区的优势,努力提升招商引资工作的档次,大力发展楼宇经济,切实做好协税护税工作,积极扶植中小企业,不断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更加务实地做好和平区的发展工作。要坚持统筹兼顾,更加关注民生,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政府管理城市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加大对社会公共事业的投入,为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保障,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会议审查了和平区“十一五”规划调整方案,作出了关于和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经济指标中期调整的决定。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检察院关于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案件查办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下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决策部署,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要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推进现代科技设备和手段在办案中的应用,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和平特色的科技强检之路。要着力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对中青年专门人才的培养,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要不断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改进办案方式和手段,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研究、破解难题。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履行办案程序,加强对执法办案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监督,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推进社区民主居民自治,深化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要科学、准确、依法界定居委会的定位,理顺政府部门与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关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社区事务准入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要进一步理顺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社区单位的关系,充分调动物业公司、社区单位的积极性,为发挥居民群众民主自治的主体作用,深化和谐社区建设作出应有的努力。要在保持和平区传统优势的基础上,注重工作创新,推动社区民主居民自治纵深发展。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努力使传染病防治知识深入人心。要进一步完善投入机制,努力提高保障水平。要进一步做好人才工作,不断提高队伍的预防控制能力。要进一步加强防控网络和执法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根据主任会议提请的议案,会议作出了和平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增补委员的决定,并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列席会议的还有区法院及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民政局的负责人及部分区人大代表。(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