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胜利闭幕
1月8日,静海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大会各项议程后胜利闭幕。会议期间,来自全县各条战线的218名人大代表肩负全县人民的希望和重托,积极履行职能,认真听取审议了各项报告和决议,为促进静海又好又快发展建言献策。
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高凤阁主持会议。大会执行主席张俊滨、陶润立、高凤阁、倪福江、刘建国、曹殿卿、王亚明、李宝成、高仲恒、任鸿毅、周瑞信、魏宗靖、朱树华、欧宝聚、李广琦、刘国英等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凤阁受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报告从五个方面全面总结了县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一、法律监督取得新进展;二、工作监督取得新成效;三、代表工作迈出新步伐;四、乡镇人大工作出现新起色;五、常委会自身建设有了新提高。
报告中说,2007年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一府两院”的支持配合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和市委、县委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努力做到与县委整体工作合拍、与“一府两院”合力,与人民群众合心,圆满完成了2007年各项工作任务。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强化执法监督和司法监督工作力度,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法律监督在规范和提高中取得新进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工作监督寓于支持与服务之中,注重围绕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改善民计民生和加快新农村建设实施监督,认真听取各项工作汇报,加强检查指导,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适应新形势需要,坚持探索与创新,密切联系,强化服务,不断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代表素质,坚持走访联系,努力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开展县人大代表集中联系选民周活动,探索代表联系选民的新途径;始终把加强对乡镇人大的监督指导,发挥乡镇人大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密切联系,深入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出现新起色;进一步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常委会议事水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机关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使常委会自身建设有了新提高。
报告指出,2008年,县人大常委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县委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选准位置,精心安排,努力工作,为静海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不懈努力。
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监督法的规定,适时听取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工作;对各项法律法规在全县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好法律监督;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涉及民计民生热点问题开展好工作监督;加强对法检两院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对审议视察中所提意见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要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要不断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与沟通,围绕全县中心,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代表活动;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办复率为重点,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坚持和完善联系代表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广泛征求和反馈代表与选民的意见建议;继续做好代表先进典型宣传,激励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要不断加强常委会思想作风建设、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常委会整体水平,增强人大机关的生机与活力。
县人民法院院长崔悦平作了《静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兴作了《静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期间,代表们分团对各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一致认为,政府工作报告遵循了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全面科学地总结了2007年工作,提出的2008年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标准高、措施具体有力、催人奋进,既充分考虑了静海的发展潜力,反映了全县人民希望加快静海又好又快发展的愿望和心声,完全符合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县全会要求,通过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会议认为,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创建和谐静海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指出,2008年是全县加快发展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实施县委提出的“工业强县、生态立县、文化兴县”战略的关键一年,要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县委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做好今年各项工作,为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开创静海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大会选举出了静海县出席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刘凤来当选为静海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静海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静海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静海县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静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静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静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县级领导,在静的市人大代表,原县人大常委会驻会主任、副主任,部室委办局及有关单位负责人,有关乡镇人大主席。出席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的全体政协委员列席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