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
天津日报讯(记者曹希霞)12月17日,静海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凤阁主持会议。副主任高仲恒、魏宗靖、欧宝聚、李广琦、刘国英出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曹殿卿,县人民法院院长崔悦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兴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静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利用信托资金用于子牙环保产业园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的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静海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静海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09年1月6日至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静海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调整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听取审议了关于静海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静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
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县政府办公室、县金融办公室负责同志和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