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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暨和平区人大恢复活动28周年

来源: 人民网·天津视窗  浏览字号: 2008年11月28日 08:39

  1978年,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为标志,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全国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随后也恢复活动。1980年5月,和平区召开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并选举产生了区人大常委会。28年来,和平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形势任务和全区的中心工作,继往开来,开拓创新,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促进和平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建立并推行了依法、民主和科学决策的工作制度

  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和平区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项事业的重要事项,认真行使决定权。据统计,1980年至2008年,八届至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共对涉及全区经济发展、依法治区、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190多项,为和平区发展各项事业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对“一府两院”贯彻人大决议、决定情况坚持监督检查,使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得到了更好地发挥。特别是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制定、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修订的《关于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应提请决定“重大事项”和报告“重要事项”的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有关工作内容、程序,在推进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上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在具体实践中,注重探索和创新,建立和坚持了常委会党组与区委组织部在提名任命前的沟通制度,被任命人员任前向人大常委会递交学习法律的情况报告、就职宣誓、颁发任命书、书面述职等制度,进一步增强了被任命人员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特别是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代表中的共产党员积极发挥作用,使市委、区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为保证和平区各项事业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不断探索和创新监督工作,强化了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

  区人大常委会建立28年来,围绕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创新和改进监督方法,取得了较好的监督实效。

  注重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每个“五年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并以审议、听取汇报、视察等形式检查计划指标落实情况。依据预算法、审计法和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强化对预算执行和税收征管情况的监督,先后审议财政预算执行、调整及预算收支审计情况报告120余次。为促进财政收入持续增长,每年都要听取税收属地征收的情况汇报,组织专题调研,就设立税源管理办公室、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财税体制、发展楼宇经济情况等问题,开展调研,提出建议,得到了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将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作为重要职责,听取审议了开展经济普查情况的报告,结合 “让企业满意在和平”服务月活动,先后听取了区建委、工商和平分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等部门的汇报,提出了意见和要求。高度关注和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积极为招商引资出谋划策,努力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不断加强对构建和谐城区的监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区委要求,把构建和谐城区自觉融入到人大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不断促进和谐城区建设。多次听取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和平分局、区民政局等单位构建和谐社区的汇报,组织代表开展了调研和视察。听取审议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示范性高中建设、创建全国现代学校制度试验区、完善“三结合”教育网络、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四级预警体系,深化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等情况的报告,为全区各项事业发展工作再上新水平作出了重要贡献。

  不断加强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的监督。多次听取创建文明城区、环保模范城、国家卫生城区等情况报告,组织代表视察,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对解困、拆迁等情况进行审议或听取汇报,提出建设性意见,促进政府化解难题,推进工作。充分发挥各工作委员会作用,对成片旧楼区整修、和平路繁华区治理、海河综合开发等情况,进行视察,促进了一些问题的解决。同时,注重加强信访工作,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在区委的支持下,增加了信访机构和编制,建立并坚持了“主任接待日”、专题听取汇报、定期召开联席会、邀请“公检法”参加接待等制度,进一步畅通了信访渠道,切实为群众协调解决了一些急难问题,受到了广泛欢迎。

  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通过召开区情通报会,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实行监督工作公示制度、调研先行制度和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明察暗访、突击抽查、落实检查意见的复查等方法,使监督工作更趋完善,效果明显增强;注重提高监督实效,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积极开展跟踪监督,呈现了人大监督工作“一抓到底”的新亮点。通过开展卓有成效的监督工作,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和平区民主政治建设。

  三、建立和完善基层代表工作的组织体系,反映民意和诉求的渠道更加畅通

  多年来,和平区人大常委会注重抓好代表工作,不断探索和改进代表活动方式,拓展代表活动的广度和深度,代表作用得到了更加充分的发挥。

  坚持加强培训,提高履职能力。根据形势任务的不断变化,采取多种形式,坚持对代表进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代表与时俱进、认真履职的能力,增强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定期召开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为代表订阅法律汇编、人大刊物,发送学习资料,不断促进代表依法履行职责能力的提高。

  努力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了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人大街道工委、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以及代表培训、列席常委会、重点建议督办、“一府两院”监督员管理办法等制度,使代表工作进一步规范,代表表达意愿的渠道进一步拓宽。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代表活动。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行政例会,旁听法院庭审,适时召开区情通报会,保障代表的知情权。组织代表围绕常委会议题和区内重点工作,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坚持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选派代表担任“一府两院”监督员,任命人民陪审员,使人大代表行使参与管理地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得到充分落实。

  不断创新代表活动方式。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日、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选民对代表进行测评等活动,群众对代表的满意度逐年提高。实行“执行代表职务卡”,增强了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自觉性。开展了代表信箱、值班日、联系选民公示、定期接待选民、联系选民提示单等代表联系选民的活动,较好地发挥了区人大常委会在了解民情、关注民生、反映民意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各工委打破专业界限,组织交叉视察,全面了解区情,更好地保证了代表执行代表职务。

  认真指导人大街道工委工作。创新基层代表工作的组织模式,在全区各街道建立了人大工作委员会,明确了机构设置和职责,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以选区为单位组建了代表小组,将代表小组工作纳入街道工委的职责范围;明确了“程序合法、思路合拍、措施合力、工作与群众合心”的原则,并有针对性地给予工作指导;创新并坚持了对人大各街道工委百分绩效考核的制度,使人大街道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促进了开展代表工作能力的提高。

  注重加强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常委会积极维护代表民主权利,加强督办工作,坚持将办理情况列入审议议题。对重点件采取分管区长领办、代表现场察看、听取承办部门汇报、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等方法,全程跟踪督办。针对办理效果进行问卷调查,对不满意件和基本满意件,督促区政府二次办理。坚持会同区政府表彰优秀承办单位,宣传办理工作的典型,促使办理质量不断提高。

  四、突出重点工作,开展品牌活动,丰富民主政治建设的载体和形式

  一是推进依法治区,为民主政治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后,区人大常委会把推进依法治区作为常委会的基本任务,每年都要认真听取和审议区政府依法治区实施情况和施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情况,并深入执法部门和驻区企业了解依法行政情况;坚持听取、审议 “两院” 执法情况和区法院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做好调解工作、区检察院加强公诉人队伍建设、民事行政检察情况等报告,经常召开座谈会,征求人大代表对“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执法为民;坚持把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深化依法治区的重点,听取审议了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和基层依法治理等情况的报告,促进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每年坚持以多种形式组织执法检查,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大力开展普法活动,在认真落实和平区“四五”、“五五”普法规划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认真实施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区深入开展的决议》,并通过广泛的法制宣传,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在全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积极开展和不断深化评选表彰十佳公仆活动,努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主办评选表彰十佳公仆活动作为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创新。规范了街级评选表彰活动,夯实了评选活动的基础;完善了评选环节,评选结果更加公正;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加大了监督力度;组织驻区企业参加评选,扩大了参与面;为深化评选表彰,常委会组织了多角度、深层次的调研,形成的调研成果在实践中得到运用。《十佳公仆之路》、《作家看“官儿”》等书的发行,以及由区人大常委会发起组织的纪念评选表彰十佳公仆20周年系列活动,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评选表彰十佳公仆活动展示了“民评选官、民表扬官”的民主特色,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凝聚了党心民心,提高了干部队伍素质,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是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为民主政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来抓。特别是近年来,结合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重要讲话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引导干部群众增强人大意识、民主意识。创办了《人大信息》、《调查研究》、人大网站等人大工作的宣传阵地,通过《天津日报·今日和平》专刊、和平有线电视中心以及其他新闻媒体加强对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干部群众对人大工作认识不断提高,政治参与的意识不断增强。

  四是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不断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规范监督工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选举和人事任免以及代表工作、宣传工作、会议会务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50余件,有效发挥了制度对人大工作的规范、引导作用。在组织制度建设方面,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组织机构逐步健全,人员结构逐步改善,常委会驻会组成人员的比例逐步提高。目前,由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组成的人大组织机构和队伍,已经成为和平区人大工作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支十分重要的力量。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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