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9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凤阁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宝聚、贺亦农、杨广才出席。副县长于树民、县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兴、县法院院长付滨中列席。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努力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监督方式,通过依法提请或建议提请抗诉、发出检察建议和以息诉为重点的创新社会管理等多种方式,有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静海县2012年抗洪救灾项目向银行申请应急贷款的决议;听取了关于静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许可公安静海分局、县人民检察院对县人大代表姜维宝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和批准逮捕报告批复的说明。
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县政府办、县金融办负责同志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编 辑: 包瓴瓴
责 编: 包瓴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