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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来源: 天津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2年07月11日 14:53

  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6月20日上午在市人大常委会议事厅举行。

  肖怀远主任主持会议。

  一、会议传达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强调指出,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定要把认真学习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争做学习的模范、宣传的模范、贯彻落实的模范,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党代会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扎扎实实地推进人大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杨栋梁免职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免职名单;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王宏江、袁桐利任免职务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决定任命王宏江为天津市政府秘书长。表决通过后,王宏江同志作了履职发言。他表示,一定要加强学习,努力工作,恪尽职守,廉洁从政,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吴延龙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吴延龙同志就常委会委员提出的关于如何确保小区居住秩序,创造宜居环境和合理分配住房保障资源等问题进行了回答。会议指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把这项工作列为每年20项民心工程的首要任务,做了大量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应予充分肯定。要继续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完善租房补贴政策,扩大保障覆盖面。要狠抓质量安全不松懈,建设和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与相关服务设施,强化住房保障监督管理,有效保证政策执行规范,分配公开公平公正,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所作的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高司法能力工作情况的报告。李少平同志就常委会委员提出的关于如何对基层法院审判质效进行考核评估的问题进行了回答。会议指出,市高级人民法院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把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化解在基层,各项基础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要把基层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把更多的精力和资源用在基层,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工作的监督指导,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夯实基层基础。

  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所作的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于世平同志就常委会委员提出的关于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查处的问题进行了回答。会议指出,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渎职侵权检察职能,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加大,侦查水平不断提高,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要进一步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履行好监督指导职责,推进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肖怀远主任在会议结束前讲话。他说,这次会议在审议三个专项工作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当场向报告人提出问题,报告人当场作出回答,这种审议方式有利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地知情知政,进一步增强了审议的深度和监督的力度,体现了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有力支持,促进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一府两院”之间的沟通、理解。改进常委会会议审议方式,是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的有益尝试,也是我们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的实际行动。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探索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行使好各自法定职权,共同为加快实现中央对天津发展的定位要求作出积极贡献。

  出席:副主任史莲喜、苟利军、张元龙、邢明军、李亚力、李润兰、王宝弟、李泉山,秘书长王世新,委员马鹤亭、王进诚、王金龙、王敬威、邢铁龙、朱立戈、乔佑杰、刘地生、刘宝根、刘晓健、刘朝霞、刘惠文、刘道刚、孙敬忠、苏文利、苏兰洲、李兰兰、李全喜、李家俊、李新民、杨辉春、杨蔚东、余志芳、沈东海、沈 伟、宋安娜、张 红、张柏捷、张炳学、张家星、张盘铭、林琬君、周树佴、罗凯声、贾长华、徐 毅、高秀梅、高嘉瑞、龚 克、韩贵义、程津新、慈树成、黎昌晋。

  请假:委员于汝民、王殿起、朱丽萍、张云年、董泽平。

  列席:市政府副市长崔津渡,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及各部门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

编 辑: 包瓴瓴
责 编: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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