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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大代表进行义务教育立法调研

来源: 天津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2年07月02日 15:32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6月27日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就修订《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进行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利军参加并讲话。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区县负责同志参加。

  调研中,代表们实地考察了河北区大江路小学和红桥区泰达实验中学,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教委和红桥区、河北区负责同志关于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工作汇报。代表们一致认为,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本市义务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教育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及时修订《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是十分必要的。

  苟利军在讲话中指出,修订好《实施办法》,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一项重要的立法工作。市第十次党代会对优先发展教育作出了重要部署。我们要紧紧围绕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推动市委决策部署的落实,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切实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修订后的《实施办法》体现与时俱进,进一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编 辑: 包瓴瓴
责 编: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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