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实施天津市环境教育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为贯彻落实好《天津市环境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建国带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组一行13人,现场检查了天津市第八中学、河东区六纬路小学和大直沽萦东社区落实《条例》及开展环境教育情况,听取了区政府实施《条例》情况汇报。副区长刘程彦等有关领导全程陪同检查。区人大执法检查组首先视察了天津市第八中学和河东区六纬路小学,观看了两所学校的校内环境绿化情况和环境教育宣传专栏,查阅了中小学将环境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落实师资和教学内容以及安排环境教育课时情况的有关资料,听取了两所校领导关于落实《条例》、开展环境教育情况的有关介绍。随后来到大直沽萦东社区进行检查,现场察看了该绿色社区建设情况及环境教育宣传专栏情况,查阅了社区居委会开展环境教育及主题实践活动情况的有关资料,听取了居委会主任的有关介绍。执法检查组对现场集中检查情况表示满意,三个单位的环境教育情况均达到了《条例》规定要求。现场集中执法检查后,执法检查组在区环保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听取区政府实施《条例》一年来开展环境教育的情况汇报。会上,执法检查组成员和区政府陪同检查的有关领导分别就实地察看情况和区政府贯彻落实《条例》情况汇报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刘建国副主任对区政府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刘程彦副区长在讲话中首先代表区政府、区环境教育领导小组对区人大环境条例执法检查组和各位代表对环境教育工作的充分肯定表示感谢,并强调指出《条例》宣传和环境教育工作任重道远,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切实行动起来并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区环保局)
编 辑: 包瓴瓴
责 编: 包瓴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