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选举委员会负责人就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答记者问
日前,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选举委员会副主任丁巨波就我区人大换届选举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丁巨波说:“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以及区选举委员会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分五步进行。”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
记者:最近,区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应该说,这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下面,我们想就这次人大换届选举有关问题对您进行采访。
首先,请您简要介绍一下这次我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丁巨波: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及《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我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于2013年7月至11月进行。2013年10月31日为区人大代表选举日,以此日作为计算年满18周岁选民的时间,10月31日至11月1日进行投票选举。2013年11月底以前召开各滨海新区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本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记者:目前,我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作为选民,只有知晓了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才能自觉地参与其中。请您谈一谈这次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好吗?
丁巨波:这次区人大换届选举,正值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关键时期,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搞好这次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加强国家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做好这次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这次换届选举将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滨海新区人大代表,组成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再由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级新一届国家机关组成人员。通过区人大换届选举,把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具有一定履职能力的人选为人大代表,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为国家政权机关组成人员,将进一步加强国家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做好这次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实践。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国家性质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人民当家作主的途径和形式很多,其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是掌握国家政权,行使国家权力。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换届选举的过程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过程。广大选民通过区人大换届选举,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将按照修改后的选举法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一次重要实践,也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次重要实践。
三、做好这次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今后几年是我区发展至关重要、非常关键的时期,既面临十分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建设“美丽滨海”,顺利实现“十二五”规划的宏伟蓝图,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必须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一切依靠人民群众。通过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实行广泛的人民民主,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把我区二百六十万人民群众民主参与的政治热情转化为打好十大战役、推进十大改革、促进滨海新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将为全力打好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攻坚战、努力成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顺利完成“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实现滨海新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步骤
记者:大家知道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具有严格法律规定的系统工程,区选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工作步骤具体作了安排。那么,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步骤是怎样的呢?
丁巨波: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以及区选举委员会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分五步进行。
一、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
8月下旬至10月10日,划分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名额,按照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及选民资格审查。10月10日(即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各选区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发选民证、公布选举日期和地点。
二、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
10月11日至10月14日,各选区提名推荐本选区的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可以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也可以由选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选举委员会将各方面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进行汇总后,在10月15日(即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按选区张榜公布。
三、讨论、协商和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10月16日至10月22日,各选区选民小组对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讨论、协商。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10月23日(即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各选区张榜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再次公布选举日期和地点。
四、投票选举
10月24日至10月30日,各选区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向选民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再次核对选区的选民人数,办理委托投票手续。
10月31日至11月1日,全区投票选举区人大代表。届时,各选区组织本选区选民投票。投票结束后,选举委员会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并张榜公布当选代表名单和当选票数。
五、召开新二届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013年11月底以前召开区新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分别选举产生新一届本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
至此,我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