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昌平、朝阳义务教育法贯彻执行情况
北京人大网讯(通讯员吴克非)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方案安排,5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分别赴昌平区、朝阳区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世雄、刘新成,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公室主任梁平以及执法检查组成员参加检查。
检查组分别听取了两个区政府关于《义务教育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5所中小学校,并与区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和中小学校校长进行了座谈。执法检查组对这两个区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情况表示满意,认为本市近年来不断加大投入、切实保障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农村义务教育的面貌有了较大改变,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和办学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义务教育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同时检查组还提出本市应当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校际之间的均衡发展。对于这次检查中反映出的如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教师培训等方面的问题,要做进一步地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落实《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