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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大召开全省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会议

来源: 吉林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9年03月04日 15:20

  2月23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会议,就开展全省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赵秉哲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文权和省政府副省长王守臣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聂文权指出,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使立法更好地适应改革发展需要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其意义十分重大。他强调,要坚持法制统一,从实际情况出发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围绕目标,对现行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体检”,对查找出的问题,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做到不遗漏、不留死角。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法规清理工作,努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统一、和谐、有序的法制环境。王守臣在讲话中要求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理清工作思路,抓住工作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清理工作。要按照“谁执行、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在清理工作中做到“合法、合理、适当、统一”,要“集众智、听民意、开门清理”,保质保量地完成清理任务。

  这次法规清理的范围是1980年至2008年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全部现行的地方性法规。要在2007年、2008年清理的基础上,重点对2003年以前制定并且没有做过系统修订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法规清理工作从3月开始,到年底前基本完成,拟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工作部署;第二阶段,清理查找问题。第三阶段,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第四阶段,分类进行处理。

编 辑: 杨胜万
责 编: 杨胜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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