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求代表满意 力促群众受益
李秋生
监督政府工作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神圣权利,办理代表议案和意见、建议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2009年,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把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意见、建议工作“往深里想,向实处做”,努力把办理工作过程变成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过程,变成亲民善政、高效施政、务实理政、依法行政的过程。
一、以转变工作作风为保障,提高办理双方的面商率。
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个方面,在认真调研、深思熟虑基础上提出的议案和意见、建议,不仅凝聚着代表踊跃参政议政的智慧、心血和热情,更反映了广大群众的愿望和呼声,体现了方方面面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期望。政府办理议案和意见、建议的过程,就是密切联系群众、真诚服务群众、广泛团结群众的过程,就是检验工作作风和群众工作水平的过程。我们将按照“不与代表沟通不办结、不征求意见不办结”的总体要求,督促承办单位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办理工作方式,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在办理前及时走访人大代表,了解意图;在办理中虚心约访人大代表,求计问策;在办理后积极回访人大代表,听取意见,真正做到面对面地问计于代表、问需于群众、问政于基层,使办理工作沿着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期待的方向扎实推进。
二、以行政效能建设为动力,提高议案建议的办结率。
人大代表议案和意见、建议是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是对政府工作实施监督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政府工作的不竭动力。人大代表议案和意见、建议的办结率标志着办理工作的效果和质量,体现了政府行政能力的高低,关系着政府的形象和声誉。我们将本着“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理念,将落实办理工作作为检验行政效能的标尺,将那些涉及全区性的重大问题的议案和意见、建议列入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决策;对那些代表多年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议案和意见、建议予以优先考虑解决;对那些协调落实难度大的议案和意见、建议,实行大员上阵包联、定向定期督办,争取力所能及的议案和意见、建议在第一时间办结,办理难度大的议案、建议创造条件办结,绝不允许任何承办单位和责任人说空话、表假态、“打白条”,以立决立行、办就办好的执行力取信于代表,造福于群众。
三、以改善城乡民生为目标,提高广大群众的满意率。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政府的根本宗旨,政府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人大代表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表,既是群众利益的“代言人”,也是群众冷暖的“知心人”。人大代表议案和意见、建议关注的问题,常常是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往往是人大代表感受最深刻、了解最真实、思考最成熟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政府作为人民意志的坚决执行者和群众利益的忠实捍卫者,必须始终把办理好议案和意见、建议作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任务来抓。2009年,我们将筹集2000万元建立为群众办实事专项基金,以上级转办的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们提议、审定的实事为重点,以“代表答应不答应,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下移财力,集中精力,竭尽所能解决好人大代表反映的民生问题,使十堰东部新城区建设发展的成果更多地体现在城乡群众直接受益、得实惠上。
四、以推进制度创新为契机,提高人大代表的建言率。
胡锦涛同志指出,“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发挥好他们的作用,有利于人民群众表达意愿、实现有序的政治参与,有利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切实增强人大代表参政履职积极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区委于2008年12月12日出台了区人大代表向选民负责的意见。这项意义深远的制度创新能否真正把人大代表谋发展、议发展、促发展的智慧、力量和热情充分调动好、运用好,关键在于营造真正重视代表、真诚支持代表、真心对代表负责的良好氛围和环境。我们将以落实区委出台的区人大代表对选民负责的意见为契机,在建立办理双方良性互动机制上下功夫,在提高议案和意见、建议落实率上求实效,在力促代表满意、群众受益上做文章,高标准要求,高规格沟通,高效率督办,高质量回复,努力使议案和意见、建议转化为推动工作、加快发展、改善民生的丰硕成果,努力使广大代表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热情充分迸发。(作者系十堰市茅箭区政府常务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