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 协调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崔德福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2006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坚持维护教育公平、公正的立法指导思想,把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方向性目标确定下来,要求各级政府通过有效的经费统筹、资源配置和政策调控,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充分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在入学机会、学习条件和发展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
近年来,山东省胶南市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把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永不完工”的政府实事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来抓。金秋之际,乘着新义务教育法施行的东风,胶南市开始认真贯彻落实这部倍受人们关注的法律,协调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向着更高水平的均衡发展,在青岛市率先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率先全面完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工程,为加快本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统筹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促进城乡义务教育持续均衡发展
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用公共财政来支撑义务教育的发展,使各级政府的公共财政成为义务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农村义务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中重要而又特殊的一个组成部分。作为东部沿海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胶南市在坚持均衡发展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积极统筹各项义务教育经费,将其全面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促进城乡义务教育持续、均衡发展。
一是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完善确保弱势群体子女就学的长效机制。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亮点是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并将已在实践中获得成功的“两免一补”政策上升为法律。胶南市自2006年春季开始,率先在青岛农村五市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市财政预算安排2032万元,免除全市8.3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并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近年来,胶南市还不断完善以政府为主导、市慈善总会、工商联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救助家庭困难学生长效机制,以政府助学券、助学金等形式,对家庭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与普通市民同等待遇,为每一位受教育者提供了良好的教育机会,确保“不让每一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二是统筹公用经费,建立保障中小学公用经费的长效机制。目前,我国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总体偏低,且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差距很大。许多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主要来自于向学生收取的学杂费。因此,新义务教育法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还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及时足额拨付,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胶南市早在2004年,就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全额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由市级财政直接拨付到各个学校,2006年达到山东省制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比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要求的时间提前两年完成任务。
三是统筹发放教师工资,完善保障农村教师工资统发的长效机制。新义务教育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胶南市自2004年1月起,按照青岛市规定的统一标准和项目,由市财政直接按时足额拨发教师工资。这一措施的落实,使农村教师的月工资人均增幅达到27.6%,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村教师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同时,胶南市还不断加大统筹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农村教师的医疗保险补贴标准,更加有效地稳定了农村教师队伍。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保障每个适龄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教育是面向未来的伟大事业,教师素质直接决定着教育质量。据统计,2005年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中小学学生约1.77亿人,专任教师约900万人。义务教育是涉及人群最广、受益人群最多的社会公益事业之一,其实施程度和教育质量,不仅关系到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发展,而且关系到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提高国民的整体素质等重大教育问题。因此,新义务教育法高度关注这一问题,要求从法律层面上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资源,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胶南市积极贯彻新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相继出台了各项措施,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不仅保障了每个适龄学生能够接受平等的义务教育,促进了本地区义务教育更加健康、和谐的发展,也增强了农村教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间的联系。
一是统筹调配城乡教师队伍,推动城乡教师资源的良性互动。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对此,胶南市教育体育局制定了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城乡教师交流与学习制度、优秀教师巡回教学制度和城乡学校结对帮扶等四项制度。这些制度的实施,将新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切实落到实处,有效解决了农村中小学高水平师资缺乏、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推动了城乡教师资源的良性互动,促进了城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是搭建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平台,为教育教学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新义务教育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师培养工作”。胶南市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始终把教师培养工作作为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头等大事来抓。2006年初,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出台并实施了《关于加强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意见》,通过实施教师“读书工程”、“青蓝工程”、“名师培养工程”等系列工程,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促进了学校和教师共同发展,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是创新干部选配使用机制,优化和增强了教育干部队伍的结构与活力。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2005年,胶南市教育体育局就开始创新教育干部选配使用机制,制定并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落实校长等校级干部公开选聘和异地交流制度,建立了教育后备干部人才库,对教育干部和后备干部分期分批进行专业化培训,培养了大批“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教育干部,使教育干部队伍的结构和活力不断得到优化和增强,教育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三、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改善农村办学条件,为本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我国未来发展的正确思想,其最突出的历史意义就是赋予了发展“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和目标观,蕴藏着丰富的教育内涵,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新的境界。新义务教育法从以人为本的高度,不但关注活生生的学生、教师,要求实施素质教育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而且关注充满生机的学校,要求按照规定制定和调整学校设置规划,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学校,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胶南市按照新义务教育法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工程,优化学校布局,全力提高学生学习生活质量。
一是积极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工程,缩小学校办学条件的差距。促进同一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均衡发展,是当前促进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近几年,胶南市按照旨在缩小校际差距的青岛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工程的要求,每年投入上千万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础设施、教学设施建设和校舍改造。目前,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已全部完成破旧校舍改造任务,率先全面完成青岛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工程,95%的乡镇成为“青岛市义务教育示范镇”,为创建山东省教育示范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调整优化学校布局,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2006年,胶南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计划投资5500万元,实施农村中小学改建、扩建重点工程,加快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彻底消除薄弱学校,全面推进“学校优质化建设工程”,力争2006年创建山东省教育示范市。同时,为提高广大农村师生驾驭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胶南市积极搭建现代信息技术平台,建立起适应教学需要的网上教研体系和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了区域教育资源的共享,有效改善了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教育现代化、信息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三是统筹学校后勤服务,提高学生学习生活质量。学校布局调整之后,胶南市为解决农村学生上学交通问题,市、镇两级财政投资350万元,统一为农村学生配设了班车,使全市就学距离3公里以上的近万名农村学生上学坐上了班车,也为进一步优化城乡教育资源、提升义务教育水平创造了良好条件。为解决学生就餐问题,胶南市还投资368万元,实施了农村小学喝热水吃热饭“双热工程”,在17个镇的中心小学设立卫生许可伙房,村办小学设立馏饭伙房,确保中午在校学生能吃上热饭、喝上热水,提高了学生学习生活质量。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惠民政策暖到了农民的心坎上,大大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作者系山东省胶南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近年来,山东省胶南市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把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永不完工”的政府实事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来抓。金秋之际,乘着新义务教育法施行的东风,胶南市开始认真贯彻落实这部倍受人们关注的法律,协调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向着更高水平的均衡发展,在青岛市率先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率先全面完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工程,为加快本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统筹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促进城乡义务教育持续均衡发展
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用公共财政来支撑义务教育的发展,使各级政府的公共财政成为义务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农村义务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中重要而又特殊的一个组成部分。作为东部沿海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胶南市在坚持均衡发展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积极统筹各项义务教育经费,将其全面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促进城乡义务教育持续、均衡发展。
一是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完善确保弱势群体子女就学的长效机制。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亮点是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并将已在实践中获得成功的“两免一补”政策上升为法律。胶南市自2006年春季开始,率先在青岛农村五市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市财政预算安排2032万元,免除全市8.3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并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近年来,胶南市还不断完善以政府为主导、市慈善总会、工商联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救助家庭困难学生长效机制,以政府助学券、助学金等形式,对家庭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与普通市民同等待遇,为每一位受教育者提供了良好的教育机会,确保“不让每一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二是统筹公用经费,建立保障中小学公用经费的长效机制。目前,我国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总体偏低,且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差距很大。许多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主要来自于向学生收取的学杂费。因此,新义务教育法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还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及时足额拨付,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胶南市早在2004年,就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全额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由市级财政直接拨付到各个学校,2006年达到山东省制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比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要求的时间提前两年完成任务。
三是统筹发放教师工资,完善保障农村教师工资统发的长效机制。新义务教育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胶南市自2004年1月起,按照青岛市规定的统一标准和项目,由市财政直接按时足额拨发教师工资。这一措施的落实,使农村教师的月工资人均增幅达到27.6%,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村教师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同时,胶南市还不断加大统筹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农村教师的医疗保险补贴标准,更加有效地稳定了农村教师队伍。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保障每个适龄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教育是面向未来的伟大事业,教师素质直接决定着教育质量。据统计,2005年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中小学学生约1.77亿人,专任教师约900万人。义务教育是涉及人群最广、受益人群最多的社会公益事业之一,其实施程度和教育质量,不仅关系到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发展,而且关系到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提高国民的整体素质等重大教育问题。因此,新义务教育法高度关注这一问题,要求从法律层面上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资源,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胶南市积极贯彻新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相继出台了各项措施,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不仅保障了每个适龄学生能够接受平等的义务教育,促进了本地区义务教育更加健康、和谐的发展,也增强了农村教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间的联系。
一是统筹调配城乡教师队伍,推动城乡教师资源的良性互动。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对此,胶南市教育体育局制定了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城乡教师交流与学习制度、优秀教师巡回教学制度和城乡学校结对帮扶等四项制度。这些制度的实施,将新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切实落到实处,有效解决了农村中小学高水平师资缺乏、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推动了城乡教师资源的良性互动,促进了城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是搭建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平台,为教育教学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新义务教育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师培养工作”。胶南市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始终把教师培养工作作为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头等大事来抓。2006年初,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出台并实施了《关于加强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意见》,通过实施教师“读书工程”、“青蓝工程”、“名师培养工程”等系列工程,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促进了学校和教师共同发展,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是创新干部选配使用机制,优化和增强了教育干部队伍的结构与活力。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2005年,胶南市教育体育局就开始创新教育干部选配使用机制,制定并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落实校长等校级干部公开选聘和异地交流制度,建立了教育后备干部人才库,对教育干部和后备干部分期分批进行专业化培训,培养了大批“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教育干部,使教育干部队伍的结构和活力不断得到优化和增强,教育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三、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改善农村办学条件,为本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我国未来发展的正确思想,其最突出的历史意义就是赋予了发展“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和目标观,蕴藏着丰富的教育内涵,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新的境界。新义务教育法从以人为本的高度,不但关注活生生的学生、教师,要求实施素质教育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而且关注充满生机的学校,要求按照规定制定和调整学校设置规划,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学校,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胶南市按照新义务教育法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工程,优化学校布局,全力提高学生学习生活质量。
一是积极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工程,缩小学校办学条件的差距。促进同一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均衡发展,是当前促进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近几年,胶南市按照旨在缩小校际差距的青岛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工程的要求,每年投入上千万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础设施、教学设施建设和校舍改造。目前,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已全部完成破旧校舍改造任务,率先全面完成青岛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工程,95%的乡镇成为“青岛市义务教育示范镇”,为创建山东省教育示范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调整优化学校布局,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2006年,胶南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计划投资5500万元,实施农村中小学改建、扩建重点工程,加快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彻底消除薄弱学校,全面推进“学校优质化建设工程”,力争2006年创建山东省教育示范市。同时,为提高广大农村师生驾驭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胶南市积极搭建现代信息技术平台,建立起适应教学需要的网上教研体系和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了区域教育资源的共享,有效改善了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教育现代化、信息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三是统筹学校后勤服务,提高学生学习生活质量。学校布局调整之后,胶南市为解决农村学生上学交通问题,市、镇两级财政投资350万元,统一为农村学生配设了班车,使全市就学距离3公里以上的近万名农村学生上学坐上了班车,也为进一步优化城乡教育资源、提升义务教育水平创造了良好条件。为解决学生就餐问题,胶南市还投资368万元,实施了农村小学喝热水吃热饭“双热工程”,在17个镇的中心小学设立卫生许可伙房,村办小学设立馏饭伙房,确保中午在校学生能吃上热饭、喝上热水,提高了学生学习生活质量。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惠民政策暖到了农民的心坎上,大大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作者系山东省胶南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 苏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