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朱明国
政法部门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政法干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党和人民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归根到底要靠执法效果来检验。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广大干警的头脑、指导执法工作,是提高政法队伍执法素质、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今年,我们在重庆市政法系统中广泛开展了“大学法”活动,目的是要促使政法系统的同志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推动重庆的政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开展“大学法”活动,必须突出重点,学有所获
开展“大学法”活动,必须在执法理念、法律素养、执法水平上下功夫,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增强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的满意度。
一是全面理解和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实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要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理国家的最高权威标准,牢固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政法干警是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捍卫者,必须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要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自觉把法律作为基本行为准则,出台的每一项政策和法规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每一个执法环节都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一切违法行为都要毫无例外地受到法律的追究。要严格依法办事,坚持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坚决防止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权压法。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一切为了人民”是执法为民理念的核心内涵。执法为民体现在具体的执法实践中,就是要把手中的权力行使好,妥善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杜绝乱作为、防止不作为;就是要增强公仆意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管理,杜绝对群众“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使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事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具体的执法实践中,必须坚持合法合理的原则。基于执法工作中的实际需要,法律赋予了执法者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授权的目的,案件与处理结果的轻重幅度必须相当,同样情形必须同样处理,以克服执法的随意性,防止权力的滥用。必须坚持及时高效的原则。要在保证执法质量、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提高时间效率,节约执法成本,实行诉讼经济,以最低的成本投入取得最佳的法律社会效果。必须坚持程序公正的原则。以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让裁判或决定的过程变为当事人感受民主、客观、公平的过程,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围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立足本职、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化解矛盾纠纷、打击预防犯罪、管理社会秩序、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改革发展的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高效公正的司法环境。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政法干警既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也是法律的忠诚卫士,必须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全面熟悉和掌握与执法相关的法律制度。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广大政法干警要学习与具体执法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岗位所需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学深学透,做到“四能”:能背诵常用法律条款,杜绝执法不知法;能正确适用法律条文,杜绝执法中的随意性;能按照要求制作法律文书和整理卷宗,杜绝执法粗糙;能熟练运用法律语言,杜绝执法中的违法语言。
三是全面熟悉和掌握法律工作实务。政法工作面对的不是普遍的、划一的“一般案件”,而是千差万别的“具体个案”,这就要求每一位政法干警必须熟练掌握和驾驭法律工作实务。除了学习法律逻辑推理、法律解释与事实解释、证据认定与事实认定等法律适用技术手段外,还要学习查缉战术、庭审能力、法庭辩论技巧、法律文书写作等。要通过“大学法”,培养出一大批知法懂法的业务骨干,一大批攻坚克难的办案能手,一大批熟练运用法律知识的专家。
二、开展“大学法”活动,必须抓好结合,学以致用
学法是前提,用法是目的。我们要紧密联系重庆的实际,深入研究执法工作中的重大课题,全面推进政法工作。
紧密联系思想实际,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巩固和扩大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相结合,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廉洁从政意识,始终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倾向;牢固树立一切从中国国情出发的意识,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盲目崇拜、片面宣扬西方政治制度、法律制度、价值观念的倾向;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的意识,始终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及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倾向;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始终坚持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脱离群众、骄傲蛮横、盛气凌人的倾向;牢固树立平等保护意识,始终坚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滥用权力、执法不公的倾向;牢固树立政法工作为全党全国全市工作大局服务的意识,始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单纯业务观点的倾向;牢固树立党性意识,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把党的领导同依法治国对立起来,甚至削弱和淡化党的领导的倾向。
紧密联系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解决执法突出问题。要重点抓好四项执法机制建设。一是建立科学严密的执法工作机制,把每一项执法行为都纳入制度、规范之中。二是建立科学民主的考核考评机制,提高考评功效。三是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四是建立严格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执法违法者坚决出局。
紧密联系政法稳定工作实际,破解政法工作中的司法难题。一要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强化对“三农”领域的全方位支持,尽快建立完整的法律政策和司法保护体系。二要积极探索和破解库区移民迁建工作中的立法空白和司法难题,维护移民合法权益,确保库区社会治安稳定。三要解决好“打黑除恶”工作中的执法问题,加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四要依法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完善处置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快速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整治突出问题,维护群众最直接的现实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作者:中共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来源:求是 2006年第18期(总439期) 9月16日出版
一、开展“大学法”活动,必须突出重点,学有所获
开展“大学法”活动,必须在执法理念、法律素养、执法水平上下功夫,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增强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的满意度。
一是全面理解和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实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要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理国家的最高权威标准,牢固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政法干警是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捍卫者,必须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要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自觉把法律作为基本行为准则,出台的每一项政策和法规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每一个执法环节都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一切违法行为都要毫无例外地受到法律的追究。要严格依法办事,坚持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坚决防止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权压法。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一切为了人民”是执法为民理念的核心内涵。执法为民体现在具体的执法实践中,就是要把手中的权力行使好,妥善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杜绝乱作为、防止不作为;就是要增强公仆意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管理,杜绝对群众“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使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事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具体的执法实践中,必须坚持合法合理的原则。基于执法工作中的实际需要,法律赋予了执法者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授权的目的,案件与处理结果的轻重幅度必须相当,同样情形必须同样处理,以克服执法的随意性,防止权力的滥用。必须坚持及时高效的原则。要在保证执法质量、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提高时间效率,节约执法成本,实行诉讼经济,以最低的成本投入取得最佳的法律社会效果。必须坚持程序公正的原则。以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让裁判或决定的过程变为当事人感受民主、客观、公平的过程,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围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立足本职、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化解矛盾纠纷、打击预防犯罪、管理社会秩序、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改革发展的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高效公正的司法环境。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政法干警既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也是法律的忠诚卫士,必须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全面熟悉和掌握与执法相关的法律制度。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广大政法干警要学习与具体执法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岗位所需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学深学透,做到“四能”:能背诵常用法律条款,杜绝执法不知法;能正确适用法律条文,杜绝执法中的随意性;能按照要求制作法律文书和整理卷宗,杜绝执法粗糙;能熟练运用法律语言,杜绝执法中的违法语言。
三是全面熟悉和掌握法律工作实务。政法工作面对的不是普遍的、划一的“一般案件”,而是千差万别的“具体个案”,这就要求每一位政法干警必须熟练掌握和驾驭法律工作实务。除了学习法律逻辑推理、法律解释与事实解释、证据认定与事实认定等法律适用技术手段外,还要学习查缉战术、庭审能力、法庭辩论技巧、法律文书写作等。要通过“大学法”,培养出一大批知法懂法的业务骨干,一大批攻坚克难的办案能手,一大批熟练运用法律知识的专家。
二、开展“大学法”活动,必须抓好结合,学以致用
学法是前提,用法是目的。我们要紧密联系重庆的实际,深入研究执法工作中的重大课题,全面推进政法工作。
紧密联系思想实际,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巩固和扩大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相结合,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廉洁从政意识,始终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倾向;牢固树立一切从中国国情出发的意识,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盲目崇拜、片面宣扬西方政治制度、法律制度、价值观念的倾向;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的意识,始终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及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倾向;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始终坚持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脱离群众、骄傲蛮横、盛气凌人的倾向;牢固树立平等保护意识,始终坚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滥用权力、执法不公的倾向;牢固树立政法工作为全党全国全市工作大局服务的意识,始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单纯业务观点的倾向;牢固树立党性意识,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把党的领导同依法治国对立起来,甚至削弱和淡化党的领导的倾向。
紧密联系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解决执法突出问题。要重点抓好四项执法机制建设。一是建立科学严密的执法工作机制,把每一项执法行为都纳入制度、规范之中。二是建立科学民主的考核考评机制,提高考评功效。三是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四是建立严格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执法违法者坚决出局。
紧密联系政法稳定工作实际,破解政法工作中的司法难题。一要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强化对“三农”领域的全方位支持,尽快建立完整的法律政策和司法保护体系。二要积极探索和破解库区移民迁建工作中的立法空白和司法难题,维护移民合法权益,确保库区社会治安稳定。三要解决好“打黑除恶”工作中的执法问题,加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四要依法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完善处置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快速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整治突出问题,维护群众最直接的现实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作者:中共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来源:求是 2006年第18期(总439期) 9月16日出版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 苏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