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巡视:加强执法工作监督
李新民
近年来,河南省委政法委按照中央政法委的要求,结合全省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在建立执法巡视制度、开展执法巡视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我们从各地和政法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若干执法巡视工作组,由省委政法委和省直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带队,对部分公众安全感、群众满意度较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突出的省辖市和县(市、区)开展执法巡视。执法巡视组紧紧依靠当地党委、依靠政法部门和广大干警、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工作,集中解决了一些执法突出问题,纠正了一批有问题的案件,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干警,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质量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深入了解总体情况。为了准确了解和掌握被巡视地方的政法工作状况,我们坚持个别谈话与走访或暗访群众相结合,实地察看与印证相关工作相结合,听取共性反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受理举报与调查核实相结合,多渠道了解真实情况。一方面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听取情况汇报、列席有关会议、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摸底了解;另一方面,坚持明察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的办法,通过走访群众、个别谈话、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调阅审查案卷和有关资料、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上下互评、左右互评、以外评内”的方法,对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作风、执法活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面向社会开展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当地社会治安、政法部门执法状况、办案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反映。对收集到的各方面意见、反映和评价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客观全面地了解和掌握被巡视单位执法状况和队伍建设的真实情况。
坚持全面评查与重点剖析案件相结合,找准群众反映问题的症结。开展案件评查是评判是非对错、找出问题症结的重要环节。我们在督办解决涉法涉诉案件的同时,把案件评查作为发现和剖析执法问题的重要手段,对容易出现问题的案件进行分类评查。对群众有反映、可能存在问题的案件,解决问题责任不清、相互推诿的案件,上访人不满意处理结果、重复上访且存在争议的复杂疑难案件,采取调阅案卷、核查证据、调查办案人员和当事人等办法,逐案评查。对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领导重点批示、媒体集中关注的典型案件进行重点评查、重点剖析,从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当地政法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改承诺,认真整改,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
坚持发现问题与督促整改相结合,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开展执法巡视,主要目的是发现并解决政法队伍建设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首先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上。结合当地实际,运用多种形式,注重从群众反映问题多的部门和执法薄弱环节入手,着重在落实上级重大部署、领导班子建设、政法队伍建设、执法工作等方面深入查找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坚持边巡视边整改,以问题的解决推动巡视工作深入开展。对查找出的工作方面的问题,需要由当地政法部门整改的,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加强督办督查。对群众反映的执法不公、案件侦办不力、政法干警违法违纪等问题,向当地党委政法委逐案交办督办,限期解决。对群众反映的社会治安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限期扭转局面。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重点巡视督查,督促当地集中整改。对涉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问题,主动与当地党委主要领导交换意见,提出调整、处理意见和建议;涉及省管干部的问题,主动与省委组织部沟通协调,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向省委报告。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干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督促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必要时与省纪委沟通,或向省委报告。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抓住不放,确保整改处理到位。
坚持解决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开展执法巡视,既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又抓住容易产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督促、指导当地政法部门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问题的发生。我们着力建立健全督察、考评机制,督促当地党委政法委加强对政法各部门的管理和督查。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和办法,把涉法涉诉问题治理纳入政绩考评体系,对政法机关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督促政法部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执法公开、执法责任和错案追究等方面的各项制度规定。建立全省法院法官绩效考评制度,全面考核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司法。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社会监督,从全省各界选聘百名执法监督员,对全省政法部门执法情况和队伍建设进行监督。
通过开展执法巡视,我们比较全面真实地掌握了被巡视地方的执法状况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队伍建设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在督办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督导完善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推动政法工作科学发展。2008年以来,执法巡视组共向地方党委提出工作建议24条,向政法部门提出整改建议898条,全部得到落实。通过督促指导问题整改,加强薄弱环节,狠抓措施落实,推动了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群众对政法工作满意度和社会公众安全感指数明显提高。二是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逐案交办,严格落实“两查一访一满意”工作机制,督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787件,办结3716件,办结率达98.1%,一批积压时间长、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案件得到了解决,一些多年的老上访户息诉罢访。三是加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执法巡视组根据当地政法领导班子的状况,向各级党委提出调整交流市管干部的建议,对一批市县政法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负责人进行了调整交流,优化了班子结构。政法部门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为群众办实事,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一些违法违纪干警受到查处,纯洁了政法队伍。四是促进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各级政法机关在整改问题的同时,针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长效工作机制,促进了政法工作制度化建设。深入推行执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省高级人民法院各类生效裁判文书,除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公开以及涉及个人隐私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全都实行上网公开。今年年底前,全省范围内的法院生效判决书、裁定书将全部上网公开。
实践证明,执法巡视具有时间相对集中、方式比较灵活、接触较为广泛、了解情况全面真实的优势,是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强化执法监督的有效途径,对政法工作科学发展具有强有力的促进和推动作用。通过执法巡视,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执法作风明显好转,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队伍形象明显改善,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明显提升,取得了当地党委政府满意、基层政法干警满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执法巡视制度,着力在规范执法巡视工作程序、改进执法巡视工作方法、创新监督检查手段、增强巡视工作实效、加强巡视干部队伍管理等环节上下功夫,研究制定巡视工作成果运用办法、巡视意见反馈与整改督查工作办法等制度,使巡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持久深入地开展下去。
(作者: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