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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我国标准战略法制保障体系的完善

陈小燕

来源: 光明日报  浏览字号: 2009年06月11日 11:04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展,标准对企业的意义日益重要,企业掌握了标准,就等于掌握了市场的主动权。由标准来决定市场竞争的结果,由来已早。从当年铁路轨距的争论,到录像机的VHS制式之争,从彩色电视机的NTSC、PAL和SECAM制式之争,到数字高清电视的标准之争,无不显示在技术进步的过程中,标准战争的结果是赢家统吃 。

    在“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垄断化”的全球技术许可战略中,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最高目标,就是要将自己的个体标准转化为行业标准。在我国推行依法治国的今天,如何完善从“技术、市场及政府”等三个层面的标准法制保障体系,将成为标准战略的关键所在。

    一、技术法制化是我国标准战略法制化的首要前提

    标准是一种产业和经济的秩序,也是产业存在的技术方案。标准对内可以促进产业、分工和贸易的发展,对外意味着技术壁垒和产业壁垒。在传统产业里,产品与专利往往是对应关系,即研发出一个产品,形成一个专利,因此一个产品所能形成的专利技术十分有限。而在高科技领域,一个技术标准往往决定一个行业的技术路线,影响一个产业,它所形成的技术思想,不但能够形成成千上万项专利技术,而且影响相关行业,使后来者只得沿着这条技术路线走下去。因此,技术是标准战略的重要前提,如何从技术入手,掌握标准的制定权,也就成了掌握市场主动权的标志。

    事实上,标准制定的过程是一个瓜分市场、利益分配的过程,也是为日后的经贸谈判添加砝码的过程。谁掌握了标准的制定权、谁的技术成为标准,谁就掌握了市场的主动权。正所谓“得标准者得天下”。

    从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来看,《标准法》、《专利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都在不同程度上对技术进行了保护,但对一项具有创新性的技术在未申请专利、未达到标准前的基本技术并没有严谨的法律法规进行有效保护。一项成熟的技术在成为一种标准后,如何防止其产生技术和市场垄断,也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限制。因此,我国的标准立法不仅要保障成为标准的基础技术,更要立法推进一项成熟技术在一定条件下成为行业标准,且不形成垄断。

    二、市场法制化是我国标准战略法制化的具体途径

    企业与标准的关系有三种:企业是标准涉及到的技术的所有者;企业是参与标准联盟的管理者;企业是得到标准许可的使用者。标准战略从企业的角度出发,下一步的载体就是市场,因为技术标准的竞争,是由市场需求决定的,因此,加强标准战略的市场法制化,是标准战略法制化进程的具体途径。

    从市场角度来讲,影响标准战略的成功与否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网络效应,市场经济模式决定了产业标准通过市场实现竞争,产品的多样性以及日益更新的特点决定了“网络”规模在市场竞争中的“面面俱到”。二是顾客需求基数,在由市场需求决定产业标准时,消费者的需求基数将成为决定某项标准成为产业标准的决定因素。三是市场预期,任何一个理性的企业在生产一种商品时都会对这种产品的市场预期进行权衡,如果预期好,消费者对这种产品的购买欲强,那么首先推出该产品的企业就有可能成为该产品标准的制定者。

    所以,我们应该鼓励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制定企业标准,而企业在制定标准时,也应有相应的法律规定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当下,在很多行业中,均显现出外企技术领先的现象,现有技术思维和技术路线不少掌握在国外大公司手中,他们的先行优势也制约了我国的标准战略。因此,我们在制定标准法律制度时要关注外国企业利用其标准产品对中国市场进行的不正当的排斥竞争者的垄断行为。

    三、政府性保护是我国标准战略法制化的重要保障

    在市场技术标准主导权的争夺中,各企业不仅在技术层面、商业层面展开,在一些标准的制定及使用上,通过政治层面施加压力和影响的情况也比比皆是。政府为了提高本国技术和产业的竞争力及标准的安全性,对标准的制定及管理常常会上升到政治的高度。政府在积极引导企业制定产品标准时,也在设法控制国际标准的制定,试图通过标准建立贸易技术壁垒,从而增强国际竞争力。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近几年我国有60%的出口企业遇到国外的技术壁垒,技术壁垒给我国带来的影响每年超过450亿美元,占年出口总额的25%。可见,政府保护是我国标准化战略法制化进程中的重要保障。

    在标准战略中,政府扮演着两种角色:对内,发挥其支持、监督、评审和管理的职能;对外,发挥保护本国知识产权,保护本国企业利益的作用。我国《标准法》第六条规定:“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我国《反垄断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在标准战略中,政府须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广泛参与国际贸易平台,利用我国已经加入WTO的优势,参与各种标准组织,学习国际标准、知识产权的规则,充分利用参与优势保障我国企业在国际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地位。二是积极开展技术和标准的合作联盟,通过联盟突破国际垄断。政府应鼓励我国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参与各种技术标准的制定,通过国家与国家之间、区域与区域之间在标准技术研发上的合作,建立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标准。三是逐步建立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政策,要将知识产权政策、产业研发政策和标准化政策协调起来。

    标准战略可以有效促使企业在高科技竞争市场上占得先机,提高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在全球经济规则法制化的今天,只有从法律层面规范标准战略中的“技术、市场和政府”等因素,实施标准战略的法制保障,以技术创新为根本、市场策略为导向、政府力量为支撑,合法应对国际技术市场的竞争,敢于接受标准垄断的挑战,才能在国际标准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作者单位:湖北大学)

编 辑: 苏大城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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