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旁听制度应予切实完善
河北省栾城县人大办公室 梁晓哲
公民旁听地方各级人大会议,近年来方兴未艾,并成为密切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有效途径之一。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还相继以决议、决定、暂行规定等形式通过了有关办法,使公民旁听逐渐规范化、制度化,为公民直接听取权力机关的工作内容和了解权力机关的运作方式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然而,据笔者调查发现,某些地方的公民旁听席却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首先,从现状来看,公民旁听极易变成形式主义。一些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为了体现“更多的民主成分”或是所谓提高会议的“透明度”,让几位公民坐在旁听席上,这些旁听公民事先没有对相关议题进行调查研究,也没有做好充分的发言准备,到了会议上,有的旁听人员一言不发,或者想发言,却说不到点子上,纯粹只是电视台记者镜头下的一个素材而已。
其次,目前公民旁听的做法尚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审核、批准的主体不一,产生旁听公民候选人后,有常委会会议讨论的,也有主任会议研究安排的。二是公民旁听产生的方式不一,有自愿申请、单位推荐、部门指定、人大提名等多种方式。三是旁听公民的人数比例不一,有的按地区常住人口的百分比计算,有的按人大代表的总人数比例确定,有的视会场座位情况而定,更有的随意确定旁听人数。四是旁听公民的审议权、提议权、发言权不确定、不统一、不规范。
因此,防止公民旁听成为新的形式主义,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需要面对的一个新课题,人大常委会会议要不要邀请公民旁听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规范,切莫让公民旁听演变为摆设。
来源:法制日报 2006年5月8日
首先,从现状来看,公民旁听极易变成形式主义。一些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为了体现“更多的民主成分”或是所谓提高会议的“透明度”,让几位公民坐在旁听席上,这些旁听公民事先没有对相关议题进行调查研究,也没有做好充分的发言准备,到了会议上,有的旁听人员一言不发,或者想发言,却说不到点子上,纯粹只是电视台记者镜头下的一个素材而已。
其次,目前公民旁听的做法尚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审核、批准的主体不一,产生旁听公民候选人后,有常委会会议讨论的,也有主任会议研究安排的。二是公民旁听产生的方式不一,有自愿申请、单位推荐、部门指定、人大提名等多种方式。三是旁听公民的人数比例不一,有的按地区常住人口的百分比计算,有的按人大代表的总人数比例确定,有的视会场座位情况而定,更有的随意确定旁听人数。四是旁听公民的审议权、提议权、发言权不确定、不统一、不规范。
因此,防止公民旁听成为新的形式主义,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需要面对的一个新课题,人大常委会会议要不要邀请公民旁听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规范,切莫让公民旁听演变为摆设。
来源:法制日报 2006年5月8日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 苏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