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代表建议应做到“五有”
刘传美
人大代表向“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是法律所赋予的职责和权利,为了把代表建议落到实处,人大机构应做到“五有”。
一要有依据。在办理之前,首先应将代表建议集中整理,分门别类,查找有关政策和法律依据,逐条对号入座。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要有督办。用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的名义,向接受单位发督办单,指出反映的问题,规定整改的时间和内容。
三要有效果。对所发出的督办单,不能只停留在形式上。要采取多种方式监督办理,使建议真正落到实处。
四要有回复。根据整改的情况,人大进一步考察核实,经确认整改无误后,再向人大代表发回复。回复中写明该建议整改的具体时间、做法和内容。对因故无法整改的建议,也要向代表回复说明原因,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要有登记。就是将人大代表的建议落实情况登记上册,存档备查。
来源:人民代表报 2005年4月20日
中国人大网 2005年4月21日 责任编辑 李红军
一要有依据。在办理之前,首先应将代表建议集中整理,分门别类,查找有关政策和法律依据,逐条对号入座。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要有督办。用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的名义,向接受单位发督办单,指出反映的问题,规定整改的时间和内容。
三要有效果。对所发出的督办单,不能只停留在形式上。要采取多种方式监督办理,使建议真正落到实处。
四要有回复。根据整改的情况,人大进一步考察核实,经确认整改无误后,再向人大代表发回复。回复中写明该建议整改的具体时间、做法和内容。对因故无法整改的建议,也要向代表回复说明原因,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要有登记。就是将人大代表的建议落实情况登记上册,存档备查。
来源:人民代表报 2005年4月20日
中国人大网 2005年4月21日 责任编辑 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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