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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年内颁行

来源:   浏览字号: 2006年04月28日 00:00
        27日,民政部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座谈会,隆重纪念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50周年。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目前,国务院正在研究修订我国已实行八年多的殡葬管理条例。据悉,该条例将在年内颁行。
        50年前的4月27日,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151位党和国家高级干部在一份《倡导实行火葬》的倡议书上亲笔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倡导身后实行火葬。
        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在会上讲话时说,半个世纪以来,在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积极倡导和周恩来、邓小平等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表率作用下,我国的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有了很大发展。从1978年到2005年,全国共火化遗体6727.1万具。2005年全年火化遗体450.2万具,火化率达53%。2005年一年就为国家节约木材200多万立方米,节约土地3万余亩,节约丧葬费用数百亿元。李学举说,1997年7月,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殡葬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进程取得突破性进展。随后,全国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出台了地方性殡葬管理办法。根据形势的发展和殡葬管理的需要,2005年,民政部又对《殡葬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已报国务院法制办审核。
        李学举说,《殡葬管理条例》在八年多的实践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随着殡葬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和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原有的殡葬管理体制需要实现制度创新;在实践中积累的经验需要加以总结、提炼、上升为法规;殡葬管理工作遇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以及被实践证明不易操作的规定需要修正。目前,国务院正在研究修订《殡葬管理条例》,新的条例将对深化殡葬改革、制定殡葬规划、实行行政许可、规范殡葬服务、加强执法监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记者  陈丽平)
        来源:法制日报    2006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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