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四假”专项行动时间将延长至2008年3月底
柳斌杰:“四假”是社会公害必须严厉打击
法制日报记者 朱磊
日前,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就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四假”(即: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专项行动的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柳斌杰明确指出,“四假”严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新闻制度,是一种社会公害,必须严厉打击。
在分析造成近期“四假”泛滥的原因时,柳斌杰坦言原因有四个方面:第一,我国的新闻记者在社会监督方面发挥了特殊的作用,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充分信任,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而一些问题成堆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最怕记者“曝光”。一些不法之徒以“记者”名义行骗,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就是利用了这一点。第二,一些单位和个别领导干部责任心不强,对于假记者缺乏鉴别力,或者本身有问题,愿意“出钱防曝光”,这为假记者行骗打开了方便之门。第三,一些地方、部门缺乏依法行政意识,新闻单位对记者站的管理不严。有些新闻单位设立记者站不是以新闻采访为目的,而是以拉广告、拉赞助赚钱为目的,甚至承包给个人,这就造成了记者站的工作人员混杂,混进或造成不少假记者。第四,不法之徒钻某些企事业单位管理不健全、存在违法经营、瞒报事故问题的空子,冒充记者以反腐败、揭露真相为名对企事业单位进行敲诈勒索。
谈到今后如何深入开展整治工作时,柳斌杰表示,全国“扫黄打非”办、新闻出版总署将采取六项措施加大对“四假”打击力度。首先,要继续依法打击各种非法的新闻采访活动,以保障正常的新闻采访秩序。新闻工作是一项神圣的工作,它担负着向社会传达准确、客观信息,引导社会舆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责任,决不允许不法之徒利用这一崇高的社会职业干扰正常的新闻采访秩序。凡是非法的新闻采访活动必须有效抵制、严厉查处。其次,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目前,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决定将整治“四假”专项行动的时间延长至2008年3月底。全国要统一部署、统一行动,进一步清理“四假”。特别是对山西等假记者成灾的重点地区将加大打击力度,以彻底根除“四假”现象。第三,加强对整治“四假”专项行动的领导。各地方省委、省政府要进行专项部署,并组织专门力量在属地内开展有力度有声势的整治“四假”专项行动。第四,对于重大案件,要彻查彻究。对制造“四假”的主要罪犯要绳之以法;重大案件要公开曝光,以引起社会高度重视。第五,要加强新闻出版单位的行政管理,对记者的管理要到位,相关环节要整顿。例如,通过近期查处的高扬非法出版《社会新闻报》案,我们发现在某些地方,隐藏着大量的非法印刷厂,专门从事印制各种假记者、假记者站证件。这说明,地方印刷业行政管理必须加强。第六,记者证、记者站管理要加强。一方面,记者证管理部门也要改进和加强监管,以保障各新闻单位具备记者资格的从业人员都能持证采访,维护正常的新闻工作秩序。另一方面,要建立公开的记者证查验平台,方便各地查验真假记者,服务真记者,举报假记者,同时,要广泛教育社会各界提高警惕,注意预防假记者行骗。
在被问及如何加强对记者站的管理时,柳斌杰强调,有两种记者站必须依法取缔:一种是不法之徒冒充中央新闻单位私自设立的各种非法记者站,要坚决予以取缔;还有一种是一些小报小刊在各地设立的不是以新闻采访为目的,而是以拉广告、赞助、搞摊派发行等经营活动的所谓记者站,也要坚决取缔。因为这种记者站往往采取“承包”形式,目的只为了挣钱,甚至导致一些当地的地痞流氓借记者站名义敛财,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当然,中央新闻单位、省级党报、电视台等重点媒体,如工作需要,经过政府审批依然可以设立正规记者站。对私设记者站行为,违法印制假记者证件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追根溯源,严惩犯罪分子,进一步规范新闻采访秩序。
最后,柳斌杰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监督新闻采访活动,举报非法采访活动,共同创造风清气正的新闻舆论环境。
法制日报北京11月14日讯
来源:《法制日报》2007-11-15
在分析造成近期“四假”泛滥的原因时,柳斌杰坦言原因有四个方面:第一,我国的新闻记者在社会监督方面发挥了特殊的作用,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充分信任,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而一些问题成堆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最怕记者“曝光”。一些不法之徒以“记者”名义行骗,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就是利用了这一点。第二,一些单位和个别领导干部责任心不强,对于假记者缺乏鉴别力,或者本身有问题,愿意“出钱防曝光”,这为假记者行骗打开了方便之门。第三,一些地方、部门缺乏依法行政意识,新闻单位对记者站的管理不严。有些新闻单位设立记者站不是以新闻采访为目的,而是以拉广告、拉赞助赚钱为目的,甚至承包给个人,这就造成了记者站的工作人员混杂,混进或造成不少假记者。第四,不法之徒钻某些企事业单位管理不健全、存在违法经营、瞒报事故问题的空子,冒充记者以反腐败、揭露真相为名对企事业单位进行敲诈勒索。
谈到今后如何深入开展整治工作时,柳斌杰表示,全国“扫黄打非”办、新闻出版总署将采取六项措施加大对“四假”打击力度。首先,要继续依法打击各种非法的新闻采访活动,以保障正常的新闻采访秩序。新闻工作是一项神圣的工作,它担负着向社会传达准确、客观信息,引导社会舆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责任,决不允许不法之徒利用这一崇高的社会职业干扰正常的新闻采访秩序。凡是非法的新闻采访活动必须有效抵制、严厉查处。其次,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目前,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决定将整治“四假”专项行动的时间延长至2008年3月底。全国要统一部署、统一行动,进一步清理“四假”。特别是对山西等假记者成灾的重点地区将加大打击力度,以彻底根除“四假”现象。第三,加强对整治“四假”专项行动的领导。各地方省委、省政府要进行专项部署,并组织专门力量在属地内开展有力度有声势的整治“四假”专项行动。第四,对于重大案件,要彻查彻究。对制造“四假”的主要罪犯要绳之以法;重大案件要公开曝光,以引起社会高度重视。第五,要加强新闻出版单位的行政管理,对记者的管理要到位,相关环节要整顿。例如,通过近期查处的高扬非法出版《社会新闻报》案,我们发现在某些地方,隐藏着大量的非法印刷厂,专门从事印制各种假记者、假记者站证件。这说明,地方印刷业行政管理必须加强。第六,记者证、记者站管理要加强。一方面,记者证管理部门也要改进和加强监管,以保障各新闻单位具备记者资格的从业人员都能持证采访,维护正常的新闻工作秩序。另一方面,要建立公开的记者证查验平台,方便各地查验真假记者,服务真记者,举报假记者,同时,要广泛教育社会各界提高警惕,注意预防假记者行骗。
在被问及如何加强对记者站的管理时,柳斌杰强调,有两种记者站必须依法取缔:一种是不法之徒冒充中央新闻单位私自设立的各种非法记者站,要坚决予以取缔;还有一种是一些小报小刊在各地设立的不是以新闻采访为目的,而是以拉广告、赞助、搞摊派发行等经营活动的所谓记者站,也要坚决取缔。因为这种记者站往往采取“承包”形式,目的只为了挣钱,甚至导致一些当地的地痞流氓借记者站名义敛财,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当然,中央新闻单位、省级党报、电视台等重点媒体,如工作需要,经过政府审批依然可以设立正规记者站。对私设记者站行为,违法印制假记者证件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追根溯源,严惩犯罪分子,进一步规范新闻采访秩序。
最后,柳斌杰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监督新闻采访活动,举报非法采访活动,共同创造风清气正的新闻舆论环境。
法制日报北京11月14日讯
来源:《法制日报》2007-11-15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