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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副部长矫勇:坚决打好血防工作攻坚战

来源:   浏览字号: 2007年04月23日 00:00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4月14—16日,水利部副部长矫勇率领由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卫生部、国务院法制办、农业部、民政部、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国务院血防春查组,对湖南省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进行了检查。  

        矫勇强调,做好血防工作是解决好三农问题、保护农民切身利益的具体行动,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地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打好血防工作的攻坚战。  

        “春查秋会”是我国血防工作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已经坚持了多年。这次检查采取现场检查和随机抽查、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实地了解基层血防工作的进展。三天来,检查组深入血防工程现场和农户家中,先后考察了株洲市白石港、岳阳市华容河的水利血防工程,抽查了华容县黄山村、团农村血防项目的落实情况,并对疫区群众进行了问卷调查。检查组一行还听取了湖南省的血防工作汇报,并与湖南省有关方面交换了意见。  

        矫勇对湖南省血防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做好湖南省的血防工作,事关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大局。与全省疫情流行状况、疫区广大群众对防治工作的强烈要求以及中央对血防工作的要求相比,湖南省血防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一些问题还有待更好地解决。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国家确定的血防目标不动摇,周密安排,加快工作进程。2008年实现血防工作近期目标是本届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这一目标是不容动摇的。各地要根据目标实现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作进度。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级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将任务项项细化,落实到每个疫区村,集中资源,逐个突破,连片治理,全面推动工作进展。  

        二是坚持依法防治,做好血防条例的贯彻落实。血吸虫病防治是一项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关系到各方的责任落实和利益调整。必须把依法防治作为始终遵循的原则,建立起血防工作的长效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加大2006年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让《条例》的精神深入人心,让《条例》的内容家喻户晓,使各级领导干部增强依法履行职责的责任感,使广大群众增强知法、守法的意识,自觉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  

        三是坚持依靠群众的工作路线,推动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防治策略转变。控制血吸虫病传播的传染源,除技术和资金支持以外,关键要调动疫区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转变生产和生活方式。要教育、引导和发动群众开展控制传染源项目建设,大力推行封洲禁牧,以机代牛。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使群众明白家畜、粪便是血吸虫病传播中的主要传染源,应严格管理和控制;同时通过试点的带动作用,让群众切身感受到项目实施后生产、生活方式的明显变化,变被动为主动。要完善项目方案设计,认真研究当地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实行“一村一案”。不仅要消除群众的后顾之忧,还要通过项目实施,不断优化、调整农村生产方式,促进群众持续增收。要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建成后,省里要及时组织验收。同时各地要及时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保证项目后期的运行和养护,使项目能够全面、长久发挥效益。  

        四是加强部门协调,大力整合资源,坚持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各地要继续按照部门专项规划的部署,狠抓“农业、林业、水利、卫生”等综合治理项目的落实。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强部门协调,整合资源,力争将疫区县、乡、村的统筹规划方案在各部门的下达项目计划中落实,整体推进血防综合治理。同时,要突出重点,项目安排优先向重疫区的一、二类村倾斜。在重点抓好控制急性血吸虫病感染的同时,要重点关注晚期血吸虫病病人的救治。各地要采取得力措施,尽力减少晚期血吸虫病病人因病致残、致困、致贫的现象。2007年国债投资中拟安排2亿元用于水利血防工程建设。有关地方和部门要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尽早完善水利血防项目的前期工作,千方百计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五是坚持行为干预,加强血防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血吸虫病是一种行为接触性疾病。要继续加大健康教育工作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把血防基本知识传授给群众,增强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矫勇最后强调,根据有关中长期气象预报,2007年长江、洞庭湖发生大洪水的可能性在增加,易造成钉螺的扩散和疾病的暴发。因此,在准备血防达标的关键之年,要充分重视血吸虫病疫区的防汛工作,做好血防应急预案的准备和演练,防止疫情反弹。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4月14—16日,水利部副部长矫勇率领由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卫生部、国务院法制办、农业部、民政部、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国务院血防春查组,对湖南省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进行了检查。  

        矫勇强调,做好血防工作是解决好三农问题、保护农民切身利益的具体行动,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地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打好血防工作的攻坚战。  

        “春查秋会”是我国血防工作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已经坚持了多年。这次检查采取现场检查和随机抽查、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实地了解基层血防工作的进展。三天来,检查组深入血防工程现场和农户家中,先后考察了株洲市白石港、岳阳市华容河的水利血防工程,抽查了华容县黄山村、团农村血防项目的落实情况,并对疫区群众进行了问卷调查。检查组一行还听取了湖南省的血防工作汇报,并与湖南省有关方面交换了意见。  

        矫勇对湖南省血防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做好湖南省的血防工作,事关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大局。与全省疫情流行状况、疫区广大群众对防治工作的强烈要求以及中央对血防工作的要求相比,湖南省血防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一些问题还有待更好地解决。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国家确定的血防目标不动摇,周密安排,加快工作进程。2008年实现血防工作近期目标是本届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这一目标是不容动摇的。各地要根据目标实现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作进度。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级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将任务项项细化,落实到每个疫区村,集中资源,逐个突破,连片治理,全面推动工作进展。  

        二是坚持依法防治,做好血防条例的贯彻落实。血吸虫病防治是一项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关系到各方的责任落实和利益调整。必须把依法防治作为始终遵循的原则,建立起血防工作的长效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加大2006年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让《条例》的精神深入人心,让《条例》的内容家喻户晓,使各级领导干部增强依法履行职责的责任感,使广大群众增强知法、守法的意识,自觉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  

        三是坚持依靠群众的工作路线,推动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防治策略转变。控制血吸虫病传播的传染源,除技术和资金支持以外,关键要调动疫区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转变生产和生活方式。要教育、引导和发动群众开展控制传染源项目建设,大力推行封洲禁牧,以机代牛。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使群众明白家畜、粪便是血吸虫病传播中的主要传染源,应严格管理和控制;同时通过试点的带动作用,让群众切身感受到项目实施后生产、生活方式的明显变化,变被动为主动。要完善项目方案设计,认真研究当地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实行“一村一案”。不仅要消除群众的后顾之忧,还要通过项目实施,不断优化、调整农村生产方式,促进群众持续增收。要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建成后,省里要及时组织验收。同时各地要及时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保证项目后期的运行和养护,使项目能够全面、长久发挥效益。  

        四是加强部门协调,大力整合资源,坚持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各地要继续按照部门专项规划的部署,狠抓“农业、林业、水利、卫生”等综合治理项目的落实。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强部门协调,整合资源,力争将疫区县、乡、村的统筹规划方案在各部门的下达项目计划中落实,整体推进血防综合治理。同时,要突出重点,项目安排优先向重疫区的一、二类村倾斜。在重点抓好控制急性血吸虫病感染的同时,要重点关注晚期血吸虫病病人的救治。各地要采取得力措施,尽力减少晚期血吸虫病病人因病致残、致困、致贫的现象。2007年国债投资中拟安排2亿元用于水利血防工程建设。有关地方和部门要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尽早完善水利血防项目的前期工作,千方百计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五是坚持行为干预,加强血防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血吸虫病是一种行为接触性疾病。要继续加大健康教育工作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把血防基本知识传授给群众,增强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矫勇最后强调,根据有关中长期气象预报,2007年长江、洞庭湖发生大洪水的可能性在增加,易造成钉螺的扩散和疾病的暴发。因此,在准备血防达标的关键之年,要充分重视血吸虫病疫区的防汛工作,做好血防应急预案的准备和演练,防止疫情反弹。

     来源:水利部网站  2007年4月21日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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