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旅行社条例》实施 两部门废止3个部门规章
国 家 旅 游 局
令
商 务 部
第31号
《关于废止〈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等规章的决定》已经国家旅游局、商务部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废止《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等规章的决定
为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保障《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准确、顺利地实施,国家旅游局、商务部现决定废止3个部门规章(附件)。
国家旅游局局长 邵琪伟
商务部部长 陈德铭
二○○九年十月十一日
关于废止《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等规章的决定 为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保障《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准确、顺利地实施,国家旅游局、商务部现决定废止3个部门规章(附件)。 附件: 废止的规章目录 |
编 辑: 向航
责 编: 向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