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通知发布2009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
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卫办监督发[2009]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2009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并将监督检查结果按时上报我部。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编 辑: 向航
责 编: 向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