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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强调:推动科技强检战略全面深入实施

来源: 新华网  浏览字号: 2009年11月03日 08:27

新华网苏州11月2日电(记者 隋笑飞)全国检察机关技术信息工作会议2日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党中央关于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推动科技强检战略全面深入实施,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保障。

曹建明指出,近年来,检察机关科技强检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特别是强化法律监督的需要相比有不小差距。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提高检察技术和信息化水平,把科技强检不断推向深入。

曹建明强调,检察技术工作是法律监督职能必不可少的保障,要大力加强检察技术工作。一要加大建设力度。二要紧紧围绕检察业务工作,突出抓好应用。

曹建明强调,检察信息化是科技强检的先导,要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实施科技强检战略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一要转变观念和思路,遵循信息化建设的内在规律,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原则,深入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二要坚持建用并举、更加突出应用。三要坚持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四要坚持统筹推进、科学发展。

曹建明强调,在大力推进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建设的同时,要把科技装备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各级检察机关要扎实抓好科技装备的建设和应用,不断增加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

曹建明要求,要切实加强对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检察院要重视、关心、支持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要建立健全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强检察技术信息人才队伍建设;要下大力气抓好科技经费保障,努力推动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实现新的飞跃。

今后五年我国检察技术工作将实现“四个突破”

新华网苏州11月2日电(记者 隋笑飞)全国检察机关技术信息工作会议11月1日至3日在苏州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柯汉民2日于此间指出,今后五年我国检察技术工作将围绕“三项主要职能”,着力加大“四个力度”,实现“四个突破”。

对此,柯汉民进行了具体介绍:

――紧紧围绕司法鉴定职能,着力加大办案力度,提高鉴定水平,努力实现办案能力的新突破。一是要紧盯检察环节的司法鉴定案件,重点抓住职务犯罪案件中电子证据、心理测试等手段的应用。二是要正确处理好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的关系。三是要进一步健全技术管理体系。高检院和省级院要充分发挥司法鉴定管理职能,两到三年内建立和完善过程跟踪、质量控制、风险评估、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从机制层面上保证司法鉴定的案件质量。

――紧紧围绕文证审查职能,着力加大技术性证据材料审查力度,防漏纠错,努力实现证据质量的新突破。首先要抓好死刑案件中涉及“四种情况”(对案件定罪量刑起关键作用的、具有两个以上不同结论的、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的、社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的)的技术性证据材料审查。其次要突出监管场所在押人员病残鉴定材料的审查和非正常死亡的法医学鉴定。三是要积极探索为业务工作服务的突破口。

――紧紧围绕技术协助职能,着力加大服务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力度,发挥专业优势,努力实现技术取证能力的新突破。技术工作要根据业务部门需求,积极主动地把检察技术运用到办案中。重点强化通过司法会计、电子证据、文件检验等技术手段收集、审核、固定证据的能力;积极运用心理测试技术协助突破案件;运用视听技术手段协助进行录音、录像、跟踪等工作,为固定案件证据,提高侦查工作质量和水平。

――着力加大实验室建设力度,尽快建成一批符合标准、满足业务需求的司法鉴定实验室,努力实现检察机关司法鉴定整体工作的新突破。高检院研究制定了《2009――2013年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各地要认真抓好落实,完成建设任务。高检院确定了检察机关未来五年司法鉴定实验室建设目标和认可目标,首批明确任务的地方要加紧建设,切实保证建设任务的完成。有条件的单位,可不受规划任务的限制,高标准、高起点地进行建设。

今后五年我国检察信息化工作将做到“三个不放松”

新华网南京11月2日电(记者隋笑飞)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柯汉民2日于江苏苏州举行的全国检察机关技术信息工作会议上指出,今后五年检察信息化工作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落实《2009――2013年全国检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坚持“三个把握”,做到“三个不放松”,努力推动信息化工作向纵深发展。

对此,柯汉民进行了具体介绍:

――坚持把握长远,做到推进建设不放松。一是加快网络设施建设。其中:到2013年检察专线网要覆盖全国所有检察院;加快与派驻监管场所连接的分支网络建设。到2013年分支网络覆盖率要达到80%(目前覆盖率是15.5%)。二是以业务需求为导向,加快应用平台和数据中心建设。到2013年所有地市级院都要建成业务应用平台,供所辖基层院使用。各省要尽早启动数据中心建设。到2013年,初步建成涵盖主要业务信息的全国检察数据中心。

――坚持把握根本,做到突出应用不放松。今后一个时期,信息化应用工作要突出抓好检察业务、综合办公、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四大类应用,重点是网上办案。到2013年,要争取全国80%(目前57%的检察院初步实现网上办案,67%的检察院初步实现了网上办公)的检察院主要业务工作在网上办理。继续拓宽网上受理举报、控告申诉及预防等业务新领域,利用网络广泛开展阳光检务、便民服务、检察宣传。发挥网络应用优势,及时防范和化解重大涉检上访矛盾纠纷。开展网上公文流转、信息发布、电子邮件、法律法规查询、机要文件传输等办公应用;充分利用视频会议系统,降低检务运行成本;开展人员管理、绩效考核、执法档案建设、在线培训教育考试等队伍管理应用;围绕楼宇智能化、国有资产管理、装备管理等开展检务保障应用。同时,要积极参与政法部门网络设施共建和信息资源共享。

――坚持把握关键,做到加强管理不放松。一是建立信息化领导体制和推进信息化应用的工作机制。二是完善标准和规范体系。三是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四是强化安全保密管理。

我国检察机关局域网建成率达95.7%

新华网苏州11月2日电(记者 隋笑飞)记者从正在此间举行的全国检察机关技术信息工作会议上获悉,2006年以来,我国有685个基层检察院新建了局域网,比2006年初增长21.4%。1048个基层检察院联入检察专线网,比2006年初增长33%。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局域网建成率达95.7%,专线网覆盖率达93.3%。

近几年来,我国检察信息化步伐明显加快,电子检务工程深入推进。不仅局域网建成率和专线网覆盖率进一步提高,视频会议系统、互联网站和安全保密建设也进一步加快。目前,我国已有2985个检察院建成视频会议系统,比2006年初增长了35.1%。1610个检察院建成了互联网门户网站(页),比2006年初增长了20%;实施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工程,15个省级院制定了分级保护实施方案,24个省级院完成了密钥管理分中心建设。

同时,网上办案、办公和管理成效进一步显现。我国已有2041个检察院实现了办案活动网络化管理和流程化控制。许多地方还积极推行远程侦查指挥和案件讨论,推广运用多媒体示证系统出庭支持公诉,探索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67%的检察院已实现网上办公,85%的检察院建成专线网信息发布系统和电子邮件系统。

检察技术工作近年来也稳步发展,服务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大力强化司法鉴定和文证审查。截至今年6月,各级检察技术部门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5.6万件,出具鉴定书4.9万份、检验报告1.1万份。开展技术性证据审查16.8万件,出具文证审查意见15.8万份,纠正问题案件8705件,纠错率为5.2%。拓宽服务办案的领域,探索建立文证审查制度和加强技术协作的配合机制。

――为业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效果显著。通过现场勘验、技术协助,为办案部门发现、提取、固定关键证据和突破案件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三年来,共参加现场勘验5170次,提供技术协助17.5万余件。积极开展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对10.6万多个案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录制时间达201万小时。

――司法鉴定实验室建设步伐加快。高检院建成了司法鉴定实验室,按照实验室认可(CNAS)标准,指导各地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司法鉴定的过程控制和质量监督。各地陆续添置了先进设备,实验室建设规模和水平得到提升。

――检察技术工作进一步规范。高检院出台《人民检察院鉴定规则(试行)》,进一步细化各专业门类程序规则。高检院制定《人民检察院承办非正常死亡案件法医鉴定的若干意见》,对法医鉴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和《人民检察院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完成对309个鉴定机构和4149名鉴定人的登记、注册、备案工作。出台《关于检察机关鉴定资源整合及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技术部门“上下一体、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

    检察机关未来5年司法鉴定实验室建设和认可目标确定

  新华网苏州11月2日电(记者隋笑飞)记者从正在此间举行的全国检察机关技术信息工作会议上获悉,高检院通过反复论证并与省级院协商,已确定检察机关未来五年司法鉴定实验室建设目标和认可目标。

  据介绍,检察机关未来五年司法鉴定实验室建设目标是:5至8个省级院建成一类司法鉴定实验室,15个省级院和21个地市级院建成二类司法鉴定实验室,6个省级院和110个地市级院建成三类司法鉴定实验室。认可目标是:23个省级院和51个地市级院司法鉴定实验室通过国家认可(或计量认证)。遴选目标是:1至2个司法鉴定机构遴选成为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5至8个司法鉴定机构遴选成为省级司法鉴定机构。

  此外,今明两年,高检院将重点抓好东部省份实验室的建设和认可,到2010年底,力争9个省级院、18个地市级院完成实验室建设,5个省级院司法鉴定实验室通过国家认可。

编 辑: 向航
责 编: 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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