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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热议最高检工作报告(之二)

来源: 检察日报  浏览字号: 2015年03月13日 10:36

  评议人:湖南省长沙市副市长何寄华代表

  “依法惩治‘伪基站’和利用网络敲诈勒索、诈骗、制造传播谣言、传播淫秽信息等犯罪,维护网络信息安全。”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网络谣言背后有很多不正当的利益诉求,比如有一些是企业之间恶性竞争导致诋毁商誉的行为,有一些是勾结公关公司向某人或某些企业进行要挟敲诈的犯罪行为。这些行为会产生三种危害:一是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二是侵犯公民个人的名誉权、隐私权,三是污染网上舆论空间,导致人们对网络信息难以进行判断。检察机关在依法惩治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方面很“给力”,比如公诉典型案件“秦火火案”,批捕21世纪网主编等等,表明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所有人都必须要遵守法律规定,这也是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


  评议人: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荣禧代表

  “把严防冤假错案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加大审查把关力度,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7673件;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4949件次;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16553人、不起诉23269人,其中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批捕406人、不起诉198人。”———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冤假错案对当事人及其家属的伤害是深入骨髓的,同时也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机关的形象。冤假错案的发生往往就是由于一点疏忽大意、一个证据瑕疵导致的。去年,检察机关纠正了内蒙古呼格案,这种勇于认错、勇于改错的精神体现了法治进步。同时全国检察机关还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的专项工作,抓住了要害和重点。防范冤假错案,就要从深入研究发生原因,查找追究背后的责任开始。检察机关纠正和防止冤假错案的举措和决心,让我对未来的检察工作更加充满信心。


  评议人:青海省西宁市回族中学副校长拜秀花代表

  “加快实施基层检察院建设规划,统筹推进检察业务、检察队伍、信息科技、检务保障等建设,促进基层检察院全面发展。”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据我了解,目前基层检察院在硬件上都已得到了比较充足的保障,办公区、办案区等都初步建成,同步录音录像设施也基本上普及到了县一级的检察院。而且,最高检每年都对基层检察官分批进行轮流培训,内容涉及多项检察业务,比如司法理念的更新、检察技术的提升等等。此外,对于我们民族地区的检察院,最高检还给创造与东部发达地区检察院相互交流的机会,让东部的检察官带来先进的工作经验,让西部的检察官学习更多检察业务知识。可以说,在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方面,不仅仅只注重保证“硬件”建设,更重视“软件”建设。


  评议人:安徽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李霞代表

  “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等活动,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渠道。”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检察开放日活动坚持了好多年,这项活动非常好,能够不断增强社会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也是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发挥了畅通民意的作用,协调检民关系。相对来说,现阶段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程度还是有提升空间,很多教育层次不低的人对检察职能还是了解得不充分。建议检察机关扩大联系面,面向更多社会公众开放,并针对不同的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开放。同时,宣传检察职能不能只介绍法律条文,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直观教育作用,通过具体案例办理环节的详细介绍宣传检察职能,也能起到更好的普法效果,一举两得。


  评议人: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金富代表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我们牢记‘检察院’前面的‘人民’二字,坚持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人民是检察工作的力量源泉,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体现了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也是推进检察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保证。人民群众监督检察工作,最根本的就是监督检察职能落实到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也是人民对于司法的基本需求。建议完善相关制度,使接受人民监督有长效机制。2014年检察机关的代表联系工作做得不错,这就是长效机制的一部分。因为,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对人大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要时刻倾听人民呼声,围绕人民关心的重大事项进行专项调研,用项目的形式实现人民关切的落地。


  评议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首席科学家张涛代表

  “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全面开展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重点监督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权力的运行离不开制度的约束。人民监督员制度是针对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的一项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对于规范检察权运行、提高检察机关司法水平和质量、增强检察公信力等起到了重要作用。我认为,人民监督员对具体办案环节的监督,更能使群众真正感受到“人民实际上有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对于检察机关而言,监督更是支持,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让检察机关可以更理直气壮地强化法律监督。试点工作从来没有一帆风顺的,人民监督员制度推进中遇到的问题,都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予以解决。希望这项制度越来越完善。


  评议人:澳门特区立法会议员、澳门中华总商会理事长高开贤代表

  “普遍开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专题报告工作,深入分析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提出防治对策建议。”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职务犯罪危害巨大,既要重视惩治犯罪,又要重视防治。预防作为一个事前防范的行为,可能比惩罚更重要,能够避免产生巨大的经济损失。预防必须着眼于建立长效的机制,让预防工作有章可循。内地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方式、工作理念都在不断创新,尤其是开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专题报告工作使防治工作更有针对性。它对一个地区职务犯罪发生情况的分析、对发展趋势的预测、对防范对策的建议,显然能够为政府部门提供一手的、鲜活的参考资料,为当地防止更多的官员发生职务犯罪提供很好的建议。


  评议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政教处主任查嘎岱代表

  “最高人民检察院还积极推进检察新闻发布常态化,全面开通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建立网上发布厅。”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司法公开不仅要重视公开的力度,还要注重公开的方式。最高检利用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平台来传递检察资讯,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在主动积极适应新媒体时代沟通方式方面作出了巨大的努力。“两微一端”在第一时间内推送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的消息,既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也实现了人大代表的监督权。同时我认为这也是“谁执法谁普法”的具体实践,是很好的探索和创新,比如通过动画短片、漫画、信息图等生动形象的方式,可以让老百姓更加直观地了解检察职能及工作,了解相关法律和程序等,对老百姓有很大帮助。


  评议人:南京外国语学校教科室主任朱善萍代表

  “组织‘坚守职业良知、践行司法为民’检察英模巡讲,由人民群众评选最喜爱的检察官。”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特别是身边的先进人物,对工作的引领作用是巨大的。英模的事迹或是坚守基层岗位默默奉献,或是一心为公身先士卒,都是生动感人、启迪心灵、催人奋进的。检察机关组织检察英模开展巡回演讲,让英模的事迹感动更多人、引领更多人,教育培养检察官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司法理念。这种推动工作的方法是很好的,让司法为民的好作风“蔚然成风”。开展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评选,则是让这种事迹为更多群众了解,一是传递了检察官维护公平正义的形象,二是让群众对检察工作更了解,从而能理解检察、支持检察。希望检察机关将巡讲和评选活动坚持下去,选出更多的“最美检察官”,也让最美的事迹感染更多的人。

编 辑: 张晓彤
责 编: 张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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