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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代表团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两高工作报告

来源: 黑龙江日报  浏览字号: 2014年03月12日 10:35

  黑龙江日报3月12日讯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黑龙江代表团,11日上午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代表团团长王宪魁,副团长赵敏、李海涛、盖如垠、符凤春出席会议。副团长徐泽洲主持会议。

  审议中代表们一致认为,聆听“两高”的工作报告,既很受鼓舞,也深受启发。过去的一年,面对复杂的经济发展状况、严峻的社会稳定形势、艰巨的反腐倡廉任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体现了坚定的政治方向,为促进经济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善民生做出了重要贡献。“两高”工作报告,总结工作实事求是,查找问题客观准确,部署工作措施有力。

  围绕司法改革等问题,张述元代表建议,大力推动完善以“以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法院积极推动、诉求渠道畅通、信息资源共享、基层群众受益”为主要内容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社会资源,建立健全“三调联动”大调解体系,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体系,为社会主体和纠纷当事人提供符合他们利益偏好的、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途径,从而能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结合工作实际,徐明代表建议,加大对推进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司法监督力度。选准服务城镇化建设的切入点,加大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耕地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查办和主动预防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以及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征地补偿、房屋拆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依法妥善办理涉及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等领域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积极预防改革探索过程中发现的各种新类型、新领域犯罪,既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依法保障和促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两高”报告中,让代表们印象深刻的一句话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李亚兰、李泽林建议,加强对地方各级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中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工作,还应明确律师准入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抗诉工作机制,吸纳律师参与民事行政抗诉的工作环节,使律师更好地发挥作用。王殿贵代表认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约束力不够,缺少监督权限和监督措施,应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加强立法防止“以罚代刑”。杨天夫在发言时说,信访工作的乱象,给社会、政府及公检法都造成了巨大压力。他建议要把信访工作引入法治轨道,既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也要树立法律和司法权威。同时,要发挥地方人大和人大代表在处理信访问题中的作用。周有财代表希望“两高”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络和沟通,并采取更多形式增进代表对“两高”工作的了解,更加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把联络工作做在平时。

  夯实司法职业保障的基础,让人才引得进来留得住,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是司法改革的重要方面。李忠军代表建议加快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化建设进程,全面落实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相关规定,对法官、检察官实行单独序列管理。同时,对边疆省份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给予一定额度的薪酬补贴,并加大上下级法检机关优秀法官、检察官的遴选交流力度,最大限度地激发队伍活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孙佳薇 )

编 辑: 李恩正
责 编: 李恩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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