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完成建议办理答复工作
中国人大网讯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后,交由广电总局办理的建议共64件。广电总局非常重视,不断加强建议办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建立从登记、送批、拟办、督办、协调到办结等各个环节的办理工作程序,督促检查各单位的实际办理情况,保证建议办理的落实率。总局办公厅作为总协调部门,与各司局建立了严格的逐级负责制,对建议办理进行全面规范和落实。各承办司局逐级落实办理任务,明确分工,加强协作,形成了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办理工作结束后,对办理质量高、效果好的建议答复,给予表扬和奖励,调动了建议办理的积极性,提高了办理工作水平。
2006年,广电总局确定了12项涉及广告方面的内部重点建议。对这些建议,广电总局认真制定计划,并设立专人负责办理。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卫生、药品监督等部门的密切合作,以做好《医药广告管理办法》的修改工作。通过深入调查和认真研究,广电总局于7月中旬与工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加强对广告播放工作的监管。
(简仪初 2007年1月8日)
2006年,广电总局确定了12项涉及广告方面的内部重点建议。对这些建议,广电总局认真制定计划,并设立专人负责办理。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卫生、药品监督等部门的密切合作,以做好《医药广告管理办法》的修改工作。通过深入调查和认真研究,广电总局于7月中旬与工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加强对广告播放工作的监管。
(简仪初 2007年1月8日)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 刘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