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深情关注、人大立法积极跟进、政府部门快速反应,一项惠及165万市民的民生工程在沈阳全面展开——
居民小区不能弃管
“弃管小区”改造中,工人们正在做屋顶防水。张 新 博晓辉摄
长青实业小区居民们正在小区改造后新建的健身器材上锻炼。张 新 博晓辉摄
12月7日,室外寒风凛冽,室内却温暖如春。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丰乐二街文萃路上的长青实业小区年近七旬的李大爷笑得合不拢嘴:“今年冬天终于能睡上舒服觉喽!”社区主任刘艳玲说,小区是1985年建立的,这里居民最怕过的是冬天,因为小区没有单元门,楼道窗户是木质的,又缺玻璃,不仅风能吹到屋里,雪还能堵到楼道里。今年7月,沈阳市统一给小区居民楼安上单元门,把木窗都换成塑钢窗,补齐玻璃,更换了公用配电设施和所有下水设施,居民的冬天不再难熬。
“以前,我们最怕下雨。因为一下雨我们就得‘全家总动员’,用20多个锅碗瓢盆在屋内接漏雨,即便这样,雨水还是顺着墙沿屋角渗了进来。墙壁长期潮湿使电线经常‘跑电’,左邻右舍经常跳闸停电。”家住顶层的和平区文安路社区居民刘女士以前总是“谈雨色变”,不过从今年9月份开始,刘女士再也不为下雨犯愁了。“政府重做了楼顶的防水,外墙也重新粉刷了一遍,解决了我们的大问题!”
李大爷和刘女士感受到的变化是沈阳市加大“弃管小区”改造的生动写照。
在沈阳,所谓“弃管小区”,主要是指2000年6月底以前交付使用,房屋产权单位或者售房单位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房屋修缮责任的住宅区,以及由政府组织建设的安居、解困和回迁等住宅区。
沈阳“弃管小区”可喜变化的背后,是沈阳市人大代表积极履职的忙碌身影。
人大代表深情关注
“弃管小区”不能弃而不管
“弃管小区”并非个别现象。作为老工业基地,沈阳的“弃管小区”问题尤其突出。据了解,沈阳市城区共有住宅区3385个,建筑面积1.61亿平方米,人口506.3万人。其中弃管住宅区1502个,占总数的44.4%;建筑面积3973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24.7%;人口165.5万人,占总人口的32.7%。
小区弃管引发诸多问题。沈阳市人大代表、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局长于威在调研中发现,这些“弃管小区”居住人口多、老年人多、低收入群体多、出租房屋多、流动人口多, 存在着基础差、房难修、院难管、费难收和不安全等突出问题。由于房屋长期得不到修缮,屋面漏雨、墙体脱落,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地下管道、管线破损,上水不通,下水不畅,楼上居民吃不上水,小区内污水横流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弃管小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居民们没有归属感,容易引发社会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深入调研,多位代表认为,“弃管小区”是我国东北地区经济体制改革中产生的一个新问题,涉及部门较多,基层很难解决。今年1月,在沈阳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于威、胡敬琴、邹昊等5名代表分别提出了政府应完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明确和完善居民住宅区维修体制、制定和完善物业管理法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加强沈阳“弃管小区”管理的建议。
人大立法积极跟进
旧住宅区物业管理首次写进地方立法
沈阳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及时将该建议转市人大环资城乡委办理。2月,市人大环资城乡委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市政府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和居民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了市政府要投入维修资金,加强改造“弃管小区”,完善配套设施,强化监管手段和制约措施,明确“弃管小区”的管理主体及相应职责等督办意见。
3月1日,在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说:“加强‘弃管小区’管理,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165万居民的切身利益,督办好这个建议,是践行‘以人为本、以民为先’,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民心工程’,是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的基础工程,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会议决定该建议由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进行重点督办。
6月4日,沈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沈阳市老旧街区小区配套管网改造工作,明确提出市政府要加大保障资金投入,解决目前老旧小区地下管网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立法事项,将老旧街区小区地下管网的建设管理尽快纳入科学化、法制化轨道。
“决不能让物业管理成为花园小区的‘专属品’”。8月30日,沈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分组审议《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达成共识:在《条例》中增设“旧住宅区物业管理”内容,并专列一章。《条例》对旧住宅区的定义以及政府在旧住宅区改造和修缮中的责任,旧住宅区改造后成立业主大会的有关工作程序以及推行旧住宅区物业管理等内容作出规定。
为破解物业管理走出一年新、二年旧、三年破的怪圈,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创造性地在《条例》中增设了“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保证金”的内容,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提前退出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垃圾收集清运实施管理,直至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费用从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保证金中列支,将有效防止物业企业不按合同约定,提前退出,造成小区弃管。
将旧住宅区物业管理写进地方立法,沈阳市开全国先河。沈阳市人大环资城乡委主任委员宛英说:“将旧住宅区纳入物业管理,意味着全体市民的安居问题切实有了法律保障。”
政府部门快速反应
三年完成“弃管小区”改造任务
“弃管小区”管理问题受到沈阳市委、市政府的关注。辽宁省委常委、沈阳市委书记曾维表示,“弃管小区”牵涉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彻底加以解决,才能让全市人民真正享受到沈阳全面振兴的发展成果。4月25日,沈阳市召开全市弃管住宅区综合改造工作会议,市长陈海波提出要求:“民生工程要多一些雪中送炭,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4月30日,市政府下发《2010—2012年弃管住宅区综合改造方案》,把改造工程列入今年市政府为百姓办的十件实事之一。
根据《方案》规划,沈阳市从今年起,计划用3年时间,投入15亿元完成全市弃管住宅区改造任务,今年完成全部改造总量的40%,2011年和2012年各完成总量的30%。具体改造项目包括7大项23小项,每平方米工程造价近40元,其中把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难解决的“修房难”问题列为重点。着重恢复房屋的基本使用功能,包括重做屋顶防水、更换老化电线电缆、更新破损下水管、修缮单元门及楼梯间窗户等,并保证未来5至10年不出问题。同时进行外墙粉饰,并适当增设垃圾箱、晾衣架、自行车棚等小区配套设施。
“我们注意严把质量关,做到改造一处、合格一处,群众满意一处。”沈阳市房产局局长纪凯说,“工程改造施工前,修什么,怎么修,都要征求居民意见,将改造内容和标准张榜公示;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度,并选聘近千名群众监督员,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竣工后,既要通过专业验收,又要通过住户验收,方可过关。”
为防止弃管住宅区改造后再次陷入“前治后乱”的恶性循环,沈阳市在改变老旧“弃管小区”百姓居住环境的同时,还积极推进改造小区的物业管理。近日,沈阳市政府出台了《沈阳市加强旧住宅区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确立了“统一领导、重心在区、责任在街、综合管理”的新机制,明确了政府各部门对旧小区的日常维护和综合改造的责任。
“边抓改造,边抓管理,改管并重模式业已形成,沈阳弃管住宅区将不再弃管。”纪凯高兴地说。
据悉,日前沈阳市完成改造弃管住宅区389个,完成改造面积1635万平方米,完成屋顶防水面积267万平方米,4.5万户弃管房不再漏雨。安装单元门8313个,更换楼梯间窗户42710个,维修电表箱38316个,安装电子监控系统749套,使15.3万居民告别了寒风露雪的日子,4万多户居民远离了臭气熏天、污水横流的环境。
“真没想到,只用了几个月,政府就把这几十年的‘弃管小区’改造得像模像样了。”沈阳市人大代表、和平区文安路社区党委书记、主任胡敬琴动情地说,“现在房子不漏了,上水通了,下水不堵了,解决了‘弃管小区’居民的实际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