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来文往”到“人来人往”
———最高法办结217件建议提案的背后
郭广昌代表提出了关于严格界定公司法中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相关规定的建议,针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已起草了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草案中专门涉及到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方面的问题。
苑春鸣委员提出了关于建立中国特色判例制度的提案,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起草了《关于加强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的意见(稿)》,不久将提交院审判委员会讨论。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在2008年全国“两会”上,针对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提出建议152件、提案65件,目前这些建议和提案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
首席大法官高度关注
2008年3月21日,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到任后,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党组会。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研究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措施。
王胜俊语重心长地说:“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当前全国政法系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在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整改措施。”
根据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具体内容和最高人民法院各部门的职能分工,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政治部、民一庭和研究室等十多个部门进行“分包”办理,明确职责。
既“走出去”又“请进来”
李宁平代表是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他在去年的“两会”上提出了关于制定出台物权法配套司法解释的建议,经全国人大将此件交最高人民法院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曾和他进行过电话沟通,令他没有想到的是,2008年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人员专门赴甘肃,当面给他作出答复。
“物权法涉及方方面面的内容,我提出后,最高人民法院认真办理,并专程到兰州当面听取我的意见,让我非常感动。”李宁平说。
在办理过程中,最高法院采取当面答复与书面答复相结合等形式,既“走出去”,上门征求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又“请进来”,请代表和委员视察人民法院工作,召开座谈会等。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办理有关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建议和提案的过程中,专门邀请汪夏、陈瑞爱等代表及刘红宇委员参加座谈,介绍情况,听取意见,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
从“文来文往”到“人来人往”,最高法院各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员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主动性,着力拓展和创新更加有效的办理工作方式。
建议提案呈七大特点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解决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员短缺、建立人民法院经费保障机制、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差异等问题,连续几年都有代表和委员提出。
“部分问题被连续多年提出,这也是建议、提案呈现的一大特点。”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分析说。
这位负责人透露,最高法院承办的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与往年相比,还有六个特点:
数量增长较快。2008年承办代表建议的数量,同比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增加了75%。
总体质量较高。所提建议和提案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前瞻性。
关注民生,凸显时代特征。如物业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农村妇女权益保障、农村基层法制建设和纠纷调处机制、刑事被害人权益保障等内容,不仅反映了民众对人民法院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和践行司法为民的要求和愿望,也为人民法院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专业性较强。建议和提案中对法律适用的具体问题给予了更多关注。2008年关于制定或完善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建议有55件,占建议总数的36%;提案有28件,占总数的43%。
涉及人民法院工作难点问题的建议较为集中。人民法院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问题,是近几年一直制约和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难点问题。在承办的代表建议中,要求增加人民法院人员编制的有18件,要求加强人民法院经费保障工作的有10件。
需要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不断增多。大量的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不再局限于某一具体问题或个别事项上,而是更多地涉及到宏观的、全局性的工作和问题。去年共有109件建议需要多家单位共同办理,占总数的72%;共有48件提案需要多家单位共同办理完成,占总数的73.8%。(王斗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