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真做好重点建议追踪办理工作
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关于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运营机制的建议,交由原建设部重点办理。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大追踪办理力度,结合《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加强规划的指导作用;颁布实施《全国城镇污水处理信息报告、核查和评估办法》,开发“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督察通报制度;积极推广江苏、山东等省的经验,推进城镇水污染治理工作。同时,加大中央财政投资力度,2008年用于相关工作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分别新增30.24亿元和10亿元,目前中央财政累计拨付鄂渝两省市三峡库区污水处理运行补助资金42542万元。未来三年,将安排利用世行和亚行贷款22.85亿美元用于建设城市、县级污水处理项目;结合修订《水污染防治法》,颁布《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加快研究制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政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一步推进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加强对太湖等重点流域、区域,以及36个大城市的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情况的检查、督促和指导,抓紧起草和制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政策》等法规及标准规范,加大中央财政“以奖代补”力度,完善城镇污水处理激励机制。下一步,会同有关部门计划给予城镇污水处理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推行收费制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
(简仪初)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沈掌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