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将代表建议作为重大事项决策参考依据
中国人大网讯 十一届全国人大期间,最高人民法院承办代表建议1011件,内容主要涉及制定修改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建立完善有关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审判执行工作,以及加强法院经费保障等方面。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王胜俊院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办理代表建议是人民法院接受人大依法监督的重要形式,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实践,是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要求进一步提高自觉性,增强责任感,更加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把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通过电话、发函、调研、座谈等方式,在办理前了解代表意图,办理中充分交换意见,答复后及时跟踪反馈意见,争取代表的满意和支持。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邀请代表参加办理工作通报会,王胜俊院长、沈德咏常务副院长等院领导同志和承办部门负责人向代表通报办理工作情况,面对面集中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和其他工作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将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改进部门工作和重大事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比如,针对代表提出关于切实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建议,2012年连续下发两个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进一步做好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又比如,代表提出加强对青海藏区法院对口援助力度,最高人民法院多次赴青海实地调研有关情况,同当地相关部门进行磋商,并在全国高院院长会议期间,召集地方六个高院和青海高院院长就援青工作进行座谈,从人才智力援助、审判业务援助和资金项目援助等方面进行具体协调部署。(简仪初)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