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各承办司局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2011年,质检总局承办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227件。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司局坚持办理工作不走形式、注重效果的原则,取得较好成效。
其中,动植物检疫监管司在办理过程中,特别委托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业务同志与代表座谈,向代表介绍有关工作情况。计量司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按时按质完成办理工作。食品生产监管司采取“分散梳理、集中分析、分头答复”办理方式,统一回复口径,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国家认监委确定“统一受理、归类办结、限时反馈、跟踪回访”工作制度,督促各部门制定办理计划,认真对待办理工作。国际合作司将代表建议纳入有关会议议程,进行深入研讨,取得多项共识。同时,有关承办司局积极做好质量强国、食品安全等相关建议办理工作。
质检总局高度重视跟踪处理代表对办理答复工作提出的反馈意见,及时与代表联系沟通,介绍工作情况,倾听代表声音,做好进一步办理落实,争取代表理解和满意。
同时,质检总局各承办司局积极利用总局门户网站等网络资源大力宣传建议办理动态、典型案例,增进社会各界对质检总局工作的了解。(简仪初)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