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完善办理制度 加强联系沟通
201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承办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442件。在办理过程中,苗圩部长直接签发办理答复52件,占主办件的30%,有力推动了整体办理质量提高。
工业和信息化部健全了责任落实、督促检查、评价考核“三制度”。其中,制定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价暂行办法,从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制度建设、沟通联系、规范办理、落实效果六个方面设定25项评价内容,为办理工作日常监测、定期评价和年终考核提供了制度保证。
工业和信息化部深入开展办理调研,加强与代表联系沟通,邀请代表参加办理工作,当面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代表肯定。据统计,工业和信息化部针对办理工作开展专项调研26次,座谈34次,形成调研报告和会议纪要27份。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编制“十二五”专项规划等工作中,认真采纳代表建议,积极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如,针对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有关部门赴太原等地进行专题调研,认真听取代表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已制定颁布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和“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推动出台一系列金融财税支持措施,为发挥中小企业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重要基础作用提供了政策保障。
再如,针对代表提出重视传统燃油汽车节能降耗技术攻关的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采纳代表的意见,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中进一步加强对支持传统汽车节能技术进步的描述,与财政部共同加快启动汽车节能技术研发第一批项目,对传统汽车节能技术研发予以财政资金支持。
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下一步将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修订代表建议办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分解、细化办理流程,明确各环节要求和责任。定期利用信息专报等形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并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推动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简仪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