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落实代表建议支持西部法院建设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王胜俊院长多次作出指示,提出要求。在办理工作中,最高人民法院将办理代表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形式,作为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实践,加强与代表联系沟通,重视督促协调,加大跟踪落实力度,办理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
如,针对代表提出组织发达地区法院对口支援青海藏区法院的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多次赴青海进行实地调研,决定协调北京等东部六省市分别对口援助青海藏区六个自治州,并于2011年底召开座谈会,从人才智力援助、审判业务援助和资金项目援助等方面进行具体协调部署。
再如,结合办理代表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专门赴内蒙古等地法院开展实地调研,经过认真研究论证,正式批复同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设立全国蒙汉双语法官培训基地,承担全国法院蒙汉双语审判人才培训任务。
2011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工作通报会,当面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沈德咏常务副院长对进一步做好办理工作提出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何晔晖副秘书长出席会议并讲话。苏泽林副院长通报办理工作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注重代表建议吸收转化,更好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健康发展。(简仪初)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余晨